近日,國家知識産權局正式批准了32個省市知識産權局成立第二批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至此,國家知識産權局批准的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已達42家。
批准成立的第二批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包括:16個省級知識産權局,分別是北京、河北、山西、內蒙、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知識産權局;16個市級知識産權局,分別是黑龍江哈爾濱,江蘇無錫、常州、蘇州,浙江寧波,山東濟南、青島、東營,河南洛陽、新鄉,湖北武漢、宜昌,湖南湘潭,廣東汕頭,海南海口,四川成都知識産權局。
目前,國家知識産權局已批准的各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正在抓緊落實中心運行的準備工作。其中,中國(湖北)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已正式掛牌運行。國家知識産權局將進一步加強對中心的指導、培訓、監督、規範和扶持,建立工作體系,完善工作機制,並把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建設作為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提升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能力的重要舉措全力推進。
據了解,2007年11月,為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國家知識産權局出臺了《關於開展知識産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就開展知識産權維權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並指出要在全國成立一批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知識産權維權援助政策得到了地方知識産權局廣泛的響應和支持,全國各地紛紛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籌備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工作方案,向國家知識産權局提出設立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的申請。2008年5月,國家知識産權局批准設立了首批10家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陳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