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佈了《全國海洋標準化“十一五”發展規劃》,明確了“十一五”期間我國海洋標準化工作發展思路和目標,確定了12個重點領域和288項海洋標準制修訂項目。該規劃的實施,對於加強海洋標準化工作的宏觀指導,推進海洋標準化工作快速發展,提升我國海洋標準化工作水平,為海洋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術支撐和基礎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發展海洋産業。孫志輝局長在全國海洋科技大會上強調,“要開展對海洋高技術産業具有引領作用、有利於海洋産業技術更新換代的技術規範與標準的研究,儘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海洋産業和行業技術標準”。“十一五”期間,我國海洋經濟發展將由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海洋開發方式將由資源消耗型向循環利用型轉變。海洋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執行好海洋管理法律法規,規範依法行政行為,需要一系列與法律法規相協調配套的標準作為技術支撐,海洋科學技術的發展也需要一系列健全、先進、與國際接軌的標準作為重要基礎支撐。
為適應海洋經濟發展對標準廣泛需求的新形勢,充分發揮海洋標準化在經濟、社會和海洋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有計劃、分步驟地制修訂科學適用的海洋標準,推進海洋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家標準化“十一五”發展規劃》等規劃、計劃,堅持科學協調、突出重點、市場導向、技術進步、與國際接軌的原則,結合海洋工作的特殊性,聯合編制並印發了《全國海洋標準化“十一五”發展規劃》。其中的150多項已經立項起草,10多項已列入國家《2008年~2010年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標準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