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昨天聯合下發通知,計劃到今年底妥善解決全區約6000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包括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勞動關係處理等歷史遺留問題。
今年寧夏要解決的困難企業範圍界定為,2006年底以前停産、停業的企業;2006年底以前連續3年以上嚴重虧損或處於半停産狀況的企業。要解決的下崗職工範圍界定為,已穩定自謀職業,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國有企業職工;企業雖已改制,但改制時沒有對國有企業職工進行經濟補償或進行身份置換的原企業職工;企業已經解除其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已經支付,仍然拖欠解除勞動關係前社會保險費的原企業職工;企業關閉、停産、停業多年,拖欠社會保險費,導致接近或超過退休年齡無法正常退休的企業職工。
通知要求各市、縣區有關部門在組織發放職工經濟補償金過程中,必須邀請當地紀律監察部門人員現場監督。據了解,今年是寧夏解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歷史遺留問題的最後一年。至今,寧夏已連續四年安排財政專項補助資金4億多元。(記者 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