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山東省規模較小、職工人數較少、生産經營不穩定、管理尚不規範的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業用人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採取“定員定額”的方式參保工傷險。
“服務業職工流動頻繁,工傷保險參保率較低,職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難以獲得醫療救助和經濟補償,為切實維護這部分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化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我們確定了較為靈活的工傷保險費徵收方式,以切實擴大工傷保險的覆蓋面。”省勞動保障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對於規模較大、生産經營相對穩定、管理規範的服務業參保單位仍實行按月徵收的方式收取工傷保險費,而對於超市、旅館、飯店、洗浴、美容美發、娛樂、維修等行業中的規模較小、職工人數較少、生産經營不穩定、管理尚不規範的用人單位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則可採取“定員定額”的方式進行徵收。
“定員”,是指可根據實際從業人數、經營面積、納稅額、營業額等信息因素確定用人單位使用人數。 “定額”,是指可根據上年度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繳費數額,每人每月按確定的標準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繳納3個月或6個月的工傷保險費,期滿後續繳。
對實行“定員定額” 徵收單位參保職工將實行“動態實名,等量置換”的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參保後應及時將人員變化情況向經辦機構申報。在同一繳費週期內人員變化不超過原核定人員總量的,只需向經辦機構提報變更名單,不需再次繳費。超過人員總量的,需再次繳費。
“給每個員工辦理保險難度很大,但如果不參加工傷保險,又容易發生糾紛。‘定員定額’徵收對我們來説是件方便操作、繳費不多又能獲得保障的好事。”山大路上一家飯店的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業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待遇支付等手續時,將簡化程序,提供便捷服務,切實保障工傷職工及時足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