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第29屆奧運會期間空氣質量,按照環保部和山西省的整體安排部署,山西省環境監察總隊調集10余名業務精、能力強的執法人員與環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共同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涉及奧運保障的太原、大同、陽泉、朔州、晉中等5市進行了為期25天的駐守巡查,同時發文要求全省各級環境監察系統積極行動,加大巡查頻次,不分晝夜,嚴格執法,嚴查重處污染防治設施擅自停運及各類環境違法企業,堅決杜絕污染物超標排放,全力保障奧運期間環境空氣質量及環境安全。
山西省做為北京周邊五省(區、市)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提高將極大促進北京市空氣質量的改善。為保證奧保措施落實到位,省環境監察總隊領導率隊對全省各市環境監管情況進行全面督導。太原市環境監察支隊安排專人24小時駐守重點排污企業,確保奧運保障措施落實到位;晉城市環境監察支隊安排執法人員對重點企業進行不間斷巡查;大同市對133家企業實施了關停整治,其餘各市環境監察支隊也按照省環境監察總隊要求認真開展工作。在此期間,全省未發生任何環境污染事件,圓滿保證了奧運會期間山西省環境空氣質量和環境安全。
截止8月26日,全省環境監察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3.8萬餘人次,檢查企業1萬餘家,對全部48個奧保重點項目進行了現場督察,督察率達到100%,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有了明顯改善,全省奧運保障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環境空氣質量得到進一步加強。8月1日至24日,山西省11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均維持在Ⅱ級以上,其中Ⅰ級天數佔到48.1%,重點督察的5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也均維持在Ⅱ級以上,其中Ⅰ級天數佔到47.5%。奧保期間全省11個城市空氣質量均好于去年同期水平,實現了山西省環境空氣質量奧運保障既定目標。
二是重點項目奧運保障措施均按要求完成。山西省40項奧運保障大氣污染治理項目完成污染治理25項,停産治理14項,關停企業1項;8項火電機組重點脫硫工程全部建成,運行情況良好。
三是進一步加強了對國控、省控、市控等重點企業的督查,保障了重點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是啟動了全省奧運會期間空氣質量保障臨時和應急措施。建立了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預警機制,並採取了分級應急措施。
五是實施了對高速公路、旅遊線路、重要景點以及二十個污染嚴重的縣開展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杜絕了在重點風景名勝景區以及高速公路、旅遊線路兩側直觀可見範圍內冒黑煙或其他影響環境觀感的排污行為,圓滿完成了山西省奧運期間空氣質量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