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從江西省國防科工辦獲悉,為了大力支持船舶工業發展,江西省將對船舶企業在技術創新、招商引資和引進人才等方面提供多項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類船舶企業可享稅收優惠
對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範圍的船舶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引進國外先進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可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引進國外先進設備和技術的,享受國家機電設備進口貼息政策。企業的固定資産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鼓勵引導優先選用省內生産的船用配套設備。對出口船、遠洋船裝配省産船用配套設備視同出口,生産配套設備的企業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
適時設立船舶擔保基金和信用擔保中心
支持大型船舶企業集團在條件成熟時通過股票上市、定向募股、發行企業債券等形式籌措資金,投資大型造船設施建設。對資信良好的重點船舶出口企業,其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或適當下浮。省有關部門和地區將探討設立全省船舶擔保基金的可行性,適時設立具有較強實力的、全省性的船舶擔保基金和信用擔保中心。對建造萬噸級以上船舶修造企業發展用地,基礎設施配套費優惠徵收,並提供相應的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對重大項目用地,採取“一企一策”辦法。
引進緊缺、高新技術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對於骨幹船舶企業引進緊缺人才和高新技術人才,當地政府要放寬限制,優先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對來贛從事船舶高新技術企業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者,可視具體情況由同級財政給予專項補貼,用於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條件。建立全省船舶工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船舶工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黃繼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