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擴大會議精神,加強吉林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工作,9月5日下午,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第二次會議。
會上,吉林省財政廳、審計廳、民政廳3個成員單位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分別彙報了前一階段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建議。參加會議的相關部門針對在抗震救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提出了解決的意見和建議。
會議指出,從前一階段的工作看,吉林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情況良好,基本做到了賬目明晰、款物專用、公開透明,沒有發現大的違紀問題。下一步,各成員單位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會議精神,堅持不懈地做好吉林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工作,狠抓各項任務的落實。
會議強調,一要強化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滯留救災款物、已承諾捐贈但未落實等單位或企業的監督檢查,查明原因,督促落實。同時,要加強對抗震救災物資採購、建設工程招投標等活動的監督檢查。二要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做到嚴格管理、嚴格審查,保證款物真正用在抗震救災上,不能有一分錢出現問題。三要嚴格落實責任。要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部門,部門要落實到領導和具體責任人身上,保證各項工作有序、有效進行。四要嚴查問題和案件。對在抗震救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做到及時處理、及時報告,確保吉林省在抗震救災過程中不出現違紀的人和事。(記者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