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組織部、省人口計生委、省監察廳、省文化廳、省人事廳、省工商局、省民政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文聯、省工商聯聯合下發《關於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主要政策措施有:
一、將遵守計生政策法規作為提拔使用幹部,推薦黨代表、人大代表、基層自治組織“兩委”成員等候選人,評選勞模、先進個人的基本要求,建立必要的審查制度。
二、將城鎮居民違法生育情況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三、每年集中組織一批計劃生育公益宣傳活動,宣傳先進典型,公開惡劣違法生育典型案件的處理結果;對涉及社會公眾人物生育情況的宣傳報道要事先向人口計生部門核實。
四、深入開展城鎮違法生育專項治理行動,對二胎審批、二胎生育及違法生育者的黨紀政紀處分和社會撫養費徵收情況進行檢查或審查。
五、凡違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對社會公眾人物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要向上一級人口計生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