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公佈《汶川地震災後公路恢復重建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地震後公路工程的恢復重建原則、抗震設防標準和技術要求,以及公路震害的檢測評估、處置措施等提出指導意見。《指南》要求公路恢復工程原則上執行原技術標準,重建工程執行新的抗震設防標準。
以恢復原有公路使用功能和抗震減災水平為主
據介紹,地震災區公路恢復重建項目包括公路恢復工程和公路重建工程。
恢復重建工程的原則是: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重點整治、分步實施;充分利用原有工程,恢復為主、重建為輔;以恢復原有公路使用功能和抗震減災水平為主,適當提高公路抗震減災能力;恢復重建方案的選擇應因地制宜、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靈活採用技術指標;重視環境保護,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倡導採用節能技術,實現可持續發展。
對重要橋梁等構造物加固可適當提高抗震減災能力
針對公路恢復工程和重建工程的不同特點,《指南》對工程技術標準和抗震設防標準提出具體技術要求。
恢復工程以恢復原有工程安全、通行能力、服務水平等使用功能為主,原則上執行原技術標準,經技術經濟論證後,也可適當降低或提高技術標準。在抗震設防方面原則上執行原標準,但根據工程的作用、定位、技術及造價等因素,經論證,可按照新的抗震設防標準進行修復加固;或增加抗震設防措施,達到提高抗震減災能力的目標。在具體技術要求中,《指南》特別提到對重要橋梁等構造物加固,可採取措施適當提高抗震減災能力。
重建工程執行現行技術標準和要求
公路重建工程執行現行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要求,同時執行新的抗震設防標準。公路在建工程中已完工工程的震害修復加固按公路恢復工程的要求執行;無法恢復的損壞工程和已批准但尚未實施的工程按新的抗震設防標準執行;已部分實施的工程,若按新的抗震設防標準執行存在較大的技術困難、投資增加較多,經論證可維持原抗震設防標準。具有抗震救災功能的“生命線”工程應執行新的抗震設防標準。
重建公路按路網規劃要求確定等級
《指南》還對重建工程提出四點具體技術要求。
一是受地震破壞需改線的路段及需拆除重建的構造物,原則上應按路網規劃要求的公路等級確定技術標準。局部路段及構造物重建,一般應與原路技術標准保持一致,即公路等級、設計速度、路基寬度、構造物凈空尺寸等技術指標與原主體工程一致。設計要求及抗震設防標準,應按現行的標準、規範執行。
二是在選擇路線、橋位和隧址時,應根據區域地質構造、地震活動性和場地地震基本烈度等資料,加強地質調查和勘察,對設計方案的安全性、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評價。
三是路線布設應適應地形地貌及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按照減輕震害和便於修復(搶修)的原則確定合理的設計方案。
四是對大型地質災害路段,儘量尋求可能的繞避方案。當條件限制,恢復重建路線位於對抗震不利地段時,應進行綜合比選,選擇合理的方案。
明確工作程序和方案選擇要點
《指南》規定,恢復重建工程要在對公路震害進行初步調查的基礎上,經過技術經濟分析論證,研究確定恢復或重建方案。恢復工程應按照檢測、評估、設計的技術程序開展工作;重建工程應按照公路基本建設項目工作程序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
對工程項目方案的選擇,《指南》要求通過調查評估、分段研究來確定。具體路段應綜合考慮所有工點恢復或重建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施工安全的原則研究確定。為此,《指南》按路基、橋梁、隧道三大項,逐一列出了應採用重建方案的各種情況,並明確其餘情況採用恢復方案,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