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發出《關於2008年國慶長假期間加強對“五條禁令”貫徹執行情況現場督察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國慶節長假期間加強對“五條禁令”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將在國慶長假期間對各地公安機關貫徹落實“五條禁令”情況和加強值班備勤、內部安全防範情況組織開展不間斷的明察暗訪。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要帶頭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加強現場督察工作,不折不扣、毫不鬆懈地抓“五條禁令”的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提醒提示、教育防範,從源頭上防範違反“五條禁令”行為的發生。各級警務督察部門要採取手機短信“溫馨提示”等辦法督促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加強教育,立足防範,進一步加強對民警的提醒提示,教育民警杜絕僥倖心理,增強遵守“五條禁令”的自律性和自覺性。進一步加大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的宣傳和檢查,規範使用和管理。進一步加強節假日期間警車使用管理,建議採取非執勤車輛節日封存、集中管理等措施,消除隱患。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制止在先,加大對“五條禁令”貫徹落實的現場督察力度。進一步加強對值班備勤和內部安全防範情況的檢查,確保長假期間社會治安秩序穩定和內部安全。
各級警務督察部門要不間斷地對公安機關值班備勤和內部安全防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督察,並提醒各單位合理部署警力,加強值班備勤和內部安全防範,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和領導帶班制度,保證街頭見警率和隨時處置警情,保持維護節日期間治安秩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