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地震災區迅速恢復商業網點營業,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需要,近日,財政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通知,對承擔地震災區商業網點恢復和保障市場供應任務的企業給予運費和貸款利息補貼。
通知明確,此次中央財政的補貼對像是在地震災區三省一市(四川、重慶、甘肅、陜西)的重點受災縣(市、區,以下簡稱“任務區域”)承擔商業網點恢復和保障市場供應任務的企業(以下簡稱“實施企業”)。補貼主要包括運費補貼和貸款貼息兩類,補貼時間三個月。運費補貼是對在規定時間內,實施企業將貨物運至指定任務區域鄉村銷售網點的運輸費用,按進貨成本的一定比例予以補貼。貸款貼息是對實施企業為恢復地震災區商業網點和保障市場供應而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貸款利息補貼。
上述政策的實施,將有效解決地震災區商業企業缺乏流動資金和商品運輸成本高等問題,加快地震災區商業網點恢復,這對於減輕流通企業負擔,鼓勵流通企業參與商業網點恢復工作,保障災區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