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關建築安全生産工作系統恢復開通的通知
建質安函[2008]58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目前,我部“建設系統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快報系統” (以下簡稱“事故系統”)和“全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許可證系統”)已經恢復開通。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繼續按事故報告的時限和內容要求,通過“事故系統”上報事故;同時,及時將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有關信息錄入“許可證系統”。
二、事故系統關閉期間,各地係通過紙質傳真方式上報事故,並由我部工作人員將事故信息錄入事故系統。鋻於此,請各地認真核對今年以來,特別是七月以後的網上事故數據,採取補報、續報、調整等方式,務必使網上數據信息與實際發生事故數據信息一致。對於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有關信息應及時補錄。上述信息應在9月28日前調整完畢。
三、請各地于10月5日9:00之前將本地區在國慶節期間(9月29~10月4日)發生的事故及時通過網絡上報。
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