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最新安全質量督察結果表明,不少交通基礎設施在建項目仍存在相當數量的重大事故隱患,特別是奧運後新開工、復工項目大幅增加,交通建設領域安全生産形勢十分嚴峻。9月23日,交通運輸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新開工、復工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安全生産條件核查,切實加強安全質量管理,確保交通建設領域安全生産形勢穩定。
通知強調,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産管理人員配備不齊、現場防護不達標、重大專項方案不審查、安全監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項目堅決不準開工,對特殊、複雜的工程應進行安全生産專項評估。對未嚴格執行上述要求的建設項目,一經發現,按照“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格予以糾正。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産工作的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始終保持憂患意識,克服疲勞厭戰、麻痹懈怠思想,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要健全安全監管機構,明確領導分工,強化監管隊伍建設,落實安全監管經費,完善配套法規標準,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積極做好交通建設工程防災減災工作,推動交通建設安全工作深入持久開展。
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産百日督察專項行動督察結果顯示,一些重大事故隱患直接威脅到一線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産安全。如公路隧道施工不進行地質超前預報和圍岩變形監測,盲目掘進,對有毒有害氣體不採取強制通風措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在施工現場和駐地生活區隨意存放;大型移動模架、架橋機、大型起重設備以及避雷設施等未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就投入使用;水上施工臨時用電違規現象普遍;重大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存在嚴重缺陷且未經審批。
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百日督察總結,強化安全生産“自查、互查、督察”制度和體系建設,並做好標準化推廣。同時按照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治理年”第三階段工作,認真執行隱患公示、銷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