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防抗2008—2009年度冬季大風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內部明電
批簽:徐祖遠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水)上搜救中心,各直屬海事局,各救助局、救助飛行隊,中遠、中海、長航、中交、中外運(集團)總公司:
10月份始,冬季季風將陸續影響我國內陸和沿海地區,其中寒潮和風暴潮對海上航行與作業安全、交通建設施工和港口生産將産生嚴重影響。為做好2008—2009年度冬季大風的防抗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意識,落實責任,確保冬季交通運輸安全
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各項責任,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站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冬季大風防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認真踐行“三個服務”。要將防抗冬季季風作為今冬明春安全生産工作的重點,按照防抗颱風“早準備、早部署、早檢查、早落實”的原則防抗冬季大風,把各項措施細化到每個環節、崗位、人員,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
二、執行預案,完善機制,為交通運輸安全提供保障
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和《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交通建設工程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交通部防抗颱風等極端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加強與氣象、海洋、相關應急部門、各涉海部門及財政、民政等單位的聯絡與溝通,建立、完善極端天氣預防和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置和生産恢復機制,並適時組織相關單位開展防抗冬季大風培訓和應急演練,紮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冬季交通運輸安全。建立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指揮渠道暢通,信息報送及時。要充分利用公眾媒體、手機短信平臺、海岸電臺、AIS及GMDSS等手段及早發佈預防預警信息,確保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和船舶及時獲取惡劣天氣信息。海事部門要加強與漁業部門的溝通,協助做好漁船防抗冬季大風預防預警信息的發佈工作。
三、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確保交通運輸各行業冬季安全生産
我國受冬季大風影響時間長、頻率高、強度大,各單位要在部和當地政府的指揮下,搞好協調配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每場冬季大風來臨前要加大檢查力度,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督促立即整改。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冬季大風的防範和應急救援工作。
第一,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提前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公路巡查,確保公路暢通。要督促交通建設施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根據當地氣候和工程特點,制定具體的冬季施工安全預防措施,並對所有在建工程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切實加強冬季大風影響下的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和施工機械管理,嚴防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二,各級海(水)上搜救部門要加強值守,一旦接到險情報告,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加強與海上搜救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對口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科學合理調派救助力量,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並迅速向上級機關報告重、特大險情。
第三,各級海事部門要加強重點船舶的監督管理,嚴把船舶適航關,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監控手段,加強對冬季大風影響水域船舶動態的監控和船舶適航狀況檢查,及時發現船舶險情並妥善處置,努力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冬季大風來臨之前要對各水運企業的防抗冬季大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督促完善落實各項防抗冬季大風工作方案和措施,尤其要對“四區一線”水域、“四客一危”船舶、無動力船舶、施工作業船和運砂船進行重點檢查,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
第四,各級港航管理部門和港口、航運企業要加強對港口設施、貨物和船舶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港口作業。
第五,各救助局、救助飛行隊要提前做好防抗冬季大風的各項準備工作,並且按照動態待命和關口前移的原則,加強在重要航道、事故多發區域、受大風影響地區的值班待命工作,確保險情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四、總結分析,做好防抗冬季大風信息的上報工作
各單位要妥善處理冬季大風引起的各類突發事件,每次防抗冬季大風工作結束後,認真分析,總結經驗,汲取教訓,進一步完善冬季大風長效管理機制,並按規定及時總結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