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發展改革、價格主管部門繼續做好汶川地震災後重建期間重要商品價格穩定工作。
通知指出,當前災後重建任務十分艱巨,生豬、畜禽、化肥生産遭受嚴重損失,災後重建對鋼材、水泥、玻璃、磚瓦砂石、煤炭、電力等物資需求巨大,穩定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生産資料價格面臨很大壓力。
通知要求,要切實做好扶持生産、保障供應、妥善安排災區群眾生活的各項工作。一是採取資金扶持、暫停執行一年差別電價等政策,鼓勵大型水泥企業在災區建設符合節能減排要求的水泥生産線,扶持當地水泥、磚瓦砂石生産。鼓勵災區利用建築和工業廢棄物生産新型墻體材料。二是繼續實行用電、用氣和運輸價格優惠,扶持化肥生産,穩定化肥價格。三是做好産區和地震災區鋼材、玻璃等重要物資的産銷協調,穩定鋼材、玻璃價格。四是認真落實各項扶持農業政策,促進農業恢復重建,穩定農産品價格。五是努力保障受災群眾水、電供應,地方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可以根據情況對受災群眾給予水價、電價補助,減輕受災群眾用水、用電負擔。六是督促煤炭生産企業擴大生産,保障電力、化肥、水泥等重點行業,地震災區等重點區域的煤炭供應。七是災後重建期間,要積極採取措施,對交通運輸經營者給予優惠政策。認真落實有關收費基金減免政策,降低流通環節費用。
通知強調,災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價格動態,提高價格監管能力,組織開展鋼材、水泥、電煤、運輸等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檢查,認真執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努力穩定重要商品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價格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高度重視災後重建期間穩定物價工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