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青海省委宣傳部、省第二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全省第二次經濟普查宣傳工作會議,安排部署青海省第二次經濟普查宣傳工作。
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國家普查制度的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08年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面調查第二産業、第三産業的發展規模、佈局、構成,摸清各類企業和單位消耗的基本情況,對於全面、準確、客觀、真實地掌握情況,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經濟普查既是一項事關全局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與各行各業密切相關的群眾性工作。如何動員全省全社會關注、理解和參與經濟普查,是搞好這次普查的重要環節和宣傳工作的重要職責。為此,會議要求,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大眾媒體,以及宣傳畫、宣傳欄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思想動員和組織動員,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普查宣傳,使社會各界配合普查工作,為普查工作順利進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具體宣傳工作中,要圍繞普查的概念、內容、方法和成果進行宣傳動員,努力使社會各界知曉普查的目的意義、主要內容、對象範圍和調查時間等,使每個普查對象解除顧慮、如實申報,以保證高質量地完成第二次經濟普查任務;圍繞《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宣傳建立統計臺賬的重要性、單位清查辦法和普查登記辦法、普查員的職責、普查對象的法定義務等;宣傳依法普查,確保普查登記工作順利推進;宣傳普查資料開發成果,使社會各界了解青海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