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廳、財政廳、物價局、煤炭工業局聯合下發 《關於做好今冬明春城鎮供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今冬供熱工作正常進行。
通知要求,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供熱主管部門按照政府、企業和用戶共同負擔的原則,及時制定補償政策,合理調整供熱價格,化解供熱成本上升壓力。自治區財政將增加各市、縣的財政補助,提高基層政府供熱採暖相關支出需求的保障程度。各市、縣政府應在維持現有供熱財政補貼水平上,結合供熱成本的上漲情況,增加供熱專項補貼,加大對供熱企業的補貼力度。供熱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供熱企業和單位的監管,建立供熱企業和單位誠信檔案。凡有供熱企業不按時供熱、供熱質量差、服務水平低、群眾投訴率高,要記入企業誠信檔案,違規多次者,要嚴肅處理,並視其情節取消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和財政專項補貼。要認真研究解決供熱中存在的熱費收繳率不高、服務不及時、室內溫度達不到要求等突出矛盾和問題,切實保障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利。(記者 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