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22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管理辦法》,審議《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範》等。
會議認為,為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質量,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及其持有人員的管理,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管理辦法》是十分必要的。《辦法》明確了崗位證書持有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強化了監督與考核,規範了崗位證書持有人員的從業行為,對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提升環評工作質量必將産生積極作用。會議決定,《辦法》經進一步修改後發佈實施。
會議認為,環境質量評價是環境監測為環境決策與監督管理服務的重要環節之一,也是為社會和公眾服務的重要手段。研究和建立全國統一的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體系,確保評價和發佈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客觀性、全面性,提高環境監測為環境管理服務的效能很有必要。《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範》規定了河流、湖泊、水庫水環境質量狀況評價、水環境功能區達標評價方法、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結果統計、水環境質量變化趨勢的基本方法。會議指出,建立科學的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體系是一項重大研究,需在徵求相關部委意見的基礎上,對《規範》作進一步修改,條件成熟時提請部常務會議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吳曉青、周建、李幹傑,紀檢組長傅雯娟出席會議。機關有關司局主要負責人列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