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暢通創業渠道,改善創業環境,重慶市政府于近日出臺意見,引導和鼓勵更多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力爭到2012年,返鄉創業農民工達到18萬人,返鄉創業企業吸納就業總量達到90萬人,培訓返鄉創業農民工5000人。
意見要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清理、取消不利於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規定,採取積極措施引導和支持農民工創辦各類企業、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組織、社會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和領域,都應鼓勵返鄉創業者進入,不得自行設置限制條件。
意見要求要落實創業用地。引導和鼓勵返鄉創業農民工通過租賃、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閒置土地、閒置廠房、鎮村邊角地、農村撤並的中小學校舍、荒山、荒灘等場地進行創業。允許通過村莊整治等方式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存量,將置換出來的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民工返鄉創業,減半收取集體非農用地規費。
意見規定,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在登記註冊後,3年內按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部門安排給企業,支持企業進一步發展。對返鄉創業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的起徵點。對不徵營業稅、增值稅且經調查核實無應納稅所得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意見還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做好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各項金融服務工作,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於土地流轉經營權、商品林權、農房、農業生産用房等作為抵押擔保方式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貸款可積極探索。
意見鼓勵返鄉創業企業吸納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對返鄉創業重點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享受創業培訓補貼,同時建立促進返鄉創業的服務體系,簡化審批程序,加強信息引導。 此項工作的開展,將有利於帶動農村富餘勞動力就地轉移、增加農民收入、優化産業結構和佈局、促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