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6日16時30分(北京時間),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當雄縣(北緯29.8°,東經90.4°)發生Ms6.6級地震。地震發生後,由中國地震局、西藏自治區地震局和雲南省地震局及西藏自治區相關單位組成的聯合地震現場工作隊在震區開展了為期7天的地震災害調查和損失評估工作,共計行程20000多公里,完成60個居民點和3個地震地質災害點的調查工作,其中抽樣調查點41個。在震區各級黨委、政府的協同配合下完成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一、地震災害損失
(一)人員傷亡
本次地震造成10人死亡,60人受傷(其中重傷14人)。由於房屋毀壞和較重程度的破壞造成失去住所約2萬人。
(二)災區人口
災區人口121406人,23899戶。
(三)直接經濟損失
此次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1137萬元。
1、房屋建築
災區房屋建築按結構類型可分為土木結構、石木結構、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等四類。災區內各類居民住房屋破壞總面積為1225872平方米(房屋毀壞104229平方米,嚴重破壞6035平方米,中等破壞982426平方米,輕微破壞133182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28484萬元。
2、教育系統
地震造成教育系統房屋破壞和教學設備損壞,直接經濟損失1158萬元。
3、衛生系統
地震造成衛生系統房屋破壞很醫療設備損壞,直接經濟損失239萬元。
4、電力系統
地震造成電力系統設備及線路受損,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
5、交通系統
地震造成公路開裂、塌陷、路基下沉,直接經濟損失800萬元。
6、通信系統
地震造成“村村通”單收站和收轉站受損以及通訊設備損壞,直接經濟損失120萬元。
7、水利工程結構
地震造成飲水工程、水池水塘等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110萬元。
8、其他公共房屋
其他公用房屋是指除教育系統和衛生系統之外的公用房屋(包括機關和各企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廠房等),直接經濟損失3329萬元。
9、其他
評估區外的貢嘎縣、拉薩市城關區、林周縣、達孜縣、浪卡子縣、堆龍德慶縣、江孜、南木林縣等部分民房及其他工程設施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壞,直接經濟損失3250萬元。
二、地震烈度分佈
(一)烈度分佈圖
(二)説明
1、地震的宏觀震中位於當雄縣格達鄉羊易村一帶,微觀震中距當雄縣約105千米,距拉薩市約77千米。
2、最高地震烈度Ⅷ度,等震線形狀呈橢圓形,長軸呈北北東走向。災區總面積為11934平方千米。
3、Ⅷ度區面積約307平方千米,北自格達三組,南到尼瑪果、羊易四組一帶,東達羊易一組、羊易二組以東。
4、Ⅶ度區面積約1057平方千米,北自央熱村一組,南到尼雪,東、西邊界為無人區,無地表破壞作參照,且交通不便,屬推測界線。
5、Ⅵ度區面積約10570平方千米。北自當雄縣的寧中鄉堆靈村,南到仁布縣的瑪日、浪卡子縣的白地亞斯一帶,東起曲水縣的南木,西至尼木縣的麻江、江尼以西一帶,由於西邊界為無人區,屬推測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