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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要求保障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建材生産供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30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委發佈指導意見要求
保障汶川地震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建材生産供應加強價格監管

    針對災後恢復重建時間緊、任務重、建材供需矛盾突出等情況,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了《關於做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生産供應和價格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災區建材生産供應,穩定災區主要建材價格,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確保《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順利實施。

    指導意見提出,採取多種措施,增強災區建材企業生産能力,保障建材生産企業運營,綜合利用災區固體廢棄物,鼓勵發展和使用新型建築材料,保障大宗建材物資供應,鼓勵對口支援建材供應,保證災區重建建材産品質量,促進災後恢復重建期間的建材生産和供應。同時,要儘快恢復災區道路交通,統籌組織運輸力量,開闢建材運輸綠色通道,保障災區重建建材運輸。

    指導意見要求,災區價格主管部門要把平抑建材價格作為當前價格監管工作的重點,根據災區建材生産銷售特點,適時採取規定限價、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提價申報、調價備案等干預措施,確保鋼材、水泥、玻璃、墻體材料等大宗建材出廠和銷售價格維持在合理範圍內。繼續做好災區建材價格日報工作。組織開展重要建材及其運輸價格的檢查和巡查,防止煤電油運價格不合理上漲。重點查處違反政府限價、擅自提價,以及降低質量、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變相漲價和欺詐行為。依法打擊建材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建材市場秩序。

    指導意見強調,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災區各級發展改革、經委(經貿委)、住房城鄉建設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恢復重建期間建材生産供應和物價穩定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健全産品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要加大建材生産供應和穩定價格的政策宣傳力度,及時準確發佈市場供求和價格信息,正確引導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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