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邊境地區經濟貿易發展,國家將採取財稅、投資等優惠措施,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
一是加大對邊境貿易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自2008年11月1日起,採取專項轉移支付的辦法替代現行邊境小額貿易進口稅收按法定稅率減半徵收的政策,並逐年增加資金規模,專項用於支持邊境貿易發展和邊境小額貿易企業能力建設。
二是提高邊境地區邊民互市進口免稅額度。自2008年11月1日起,將邊民互市進口的生活用品免稅額度提高到每人每日人民幣8000元。
三是支持邊境特殊經濟區的建設與發展。對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比照執行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財政貼息的優惠政策。在制定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宏觀佈局規劃的過程中,將對在邊境地區申請設立具有保稅功能、貨物從境內區外入區享受退稅政策的跨境經濟合作區的問題予以統籌考慮。
四是進一步減輕邊貿企業負擔,對涉及邊境貿易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和規範,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
五是抓緊研究一般貿易以人民幣結算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並優先考慮在邊境地區擴大試點。
六是支持邊境口岸建設。國家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邊境一類口岸查驗設施給予補助,並逐步增加投資額度,提高補助標準,擴大支持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