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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出臺政策鼓勵應屆大學畢業生應徵入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31日   來源:浙江日報

    為適應2008年徵集對象主體由農村青年、城鎮待業青年調整為全日制高中以上層次各級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的轉變,鼓勵更多應屆大學畢業生積極報名參軍入伍,經浙江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了《關於鼓勵全日制應屆畢業大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兵役機關為應屆畢業大學生參軍入伍開闢“綠色通道”,優先報名應徵、優先安排體檢、優先批准入伍和優先安排到科技含量高、專業對口的部隊服役。各市、縣(市、區)政府要認真貫徹《浙江省軍人撫恤優待辦法》,確保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等優待安置政策及時、足額落實到位,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當地徵兵工作實際,給參軍入伍的應屆畢業大學生發放一次性獎勵金,具體標準由各市、縣(市、區)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通知》還對應徵入伍的應屆畢業大學生退伍後的就業給予政策優惠,規定各地面向社會報考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時,根據崗位需求情況,可拿出部分錄用計劃,面向全日制應屆畢業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考。全日制應屆畢業大學生義務兵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後,被各級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錄用的,其軍齡合併計入工齡,由錄用單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工資、福利待遇;同等條件下優先晉陞職稱。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全日制應屆畢業大學生義務兵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參照《浙江省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和《浙江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優先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範圍。並規定全日制應屆畢業大學生義務兵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後,參加普惠制就業培訓。由各市、縣(市、區)政府指定專門職業院校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承擔培訓任務,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者,由當地政府免除部分培訓費。

    浙江省徵兵辦負責人表示,優惠政策涉及大學生入伍獎勵和退伍就業。為此,《通知》特別強調,享受上述政策的優待對象限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錄取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且取得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的應屆畢業大學生。但其服役期間因違反法律法規和軍隊條令條例,受到紀律處分以上處理的,將酌情取消部分優惠待遇。(記者 汪成明 通訊員 賴紅林 閆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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