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國務院創業帶動就業精神,充分發揮財政貼息資金的積極支持作用,將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落到實處,關注民生,關注弱勢,著力為失業人員辦實事,辦好事,加大對失業人員自主和合夥創業的支持力度。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印發了《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京財金融[2008]1987號),文件擴大了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範圍,將北京市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享受財政貼息的微利項目範圍從原來的19項擴大到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工藝美術製造業、搬家配送服務業、遞送服務業、居民服務業等八大類行業,100多項內容。
為鼓勵小企業充分發揮吸納安置作用,對失業人員自主、合夥創辦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根據其吸納不同數量的失業人員,市財政給予相應比例的財政補貼。具體比例為:對一次招用北京市失業人員3人以上20人以下的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給予50%貼息,對一次招用20人以上的全額貼息。
考慮到區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區位差異,對區縣出臺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市財政也給予一定的支持。具體規定為:個體工商戶從事既不屬於本補充規定的財政貼息項目,也不屬於國家限制的經營項目,但屬於能夠挖掘就業崗位安排較多失業人員就業的項目,由所在區縣財政局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財政貼息項目意見,報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備案,對符合條件的,由市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範圍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把學習實踐活動與深化勞動保障制度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的具體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