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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建立高校學生資助考評體系規範高校資助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0日   來源:大眾日報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山東省出臺的一系列高校學生資助政策,促進普通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的規範開展,山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11月5日發佈了《山東省普通高校學生資助績效考評辦法(試行)》。

    該辦法提出,將建立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院(係)和年級(或專業、班級)三級認定組織,把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困補助、學費減免等各項政策統籌運用,擴大受助學生比例。

    考評體系具體設定了高校學生資助績效考評指標及計分辦法,共分八個大項,若干小項,總分為100分。各大項分值為:工作機構和制度建設18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管理15分,獎、助學金的評審發放和管理10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20分,勤工助學及其他7分,資助經費籌措與管理8分,政策宣傳與誠信教育7分等等。

    考評還設置了特別加分。對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履約率為100%的高校,設置加分5分,95%以上的加3分;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履約率比上期明顯提高的,根據提高的比例加分,提高50個百分點以上的加2分,提高30個百分點以上的加1分。

    考評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為良好以上:無機構和專職人員的;嚴重違反規定評審和發放獎助學金,師生反映強烈的;實際貸款在校學生人數佔在校生總人數不足3%的。(記者 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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