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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治邦指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場綠色變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0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11月6日,“影響中國改革30年——農村與林業論壇”在北京舉行。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在論壇上指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國農村改革發展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是一場“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的綠色變革。

    賈治邦説,黨中央、國務院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今年6月8日頒發了《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央作出這項重大戰略決策,意義十分深遠,是我國林業發展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也是我國農村改革發展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還將成為我國改革開放偉大征程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之所以稱之為里程碑,一是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推動我國新一輪改革發展的戰略舉措。從本質上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延伸和發展,是家庭承包責任制在林業上的豐富和完善。這項改革涉及25億畝集體林地,關係到9億農民的切身利益,是當代中國涉及面最廣、影響最深刻的一次重大變革。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最直接、最有力的抓手。二是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生動體現。集體林改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交給農民,實現生産資料與勞動力的有效結合,消除了林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必將有力促進林業和農村經濟的大發展,體現了發展這個第一要義;集體林改著眼于實現好和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體現了以人為本這個核心;集體林改著眼于保護好和發展好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體現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集體林改明晰了林業産權,重塑了經營主體,有利於農民放手發展林業産業,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變發展潛力為現實生産力,縮小山區與農區、山區與城鎮的差距,促進山區和城鄉的協調發展,林改體現了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三是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建設現代林業的必由之路。建設現代林業實質上是一個不斷深化林業改革,理順生産關係,建立新型體制機制的過程。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林業生産關係的一次重大而深刻的調整,將從根本上創新林業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釋放各種生産要素的巨大潛力。

    賈治邦指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雖然剛剛起步,但成效令人鼓舞。在已經完成主體改革的地方呈現出“民富林興、民主和諧”的喜人局面,突出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極大調動了農民發展林業的積極性。改革後,農民成為了山林的真正主人,出現了爭相造林、育林、護林的景象。二是明顯增加了農民收入。農民依託山林發展生産、開展多种經營,大幅度增加了林業收入,部分林區農民的林業收入佔到總收入的60%。三是有效激活了農村經濟。一方面,農民敢於向山上投資,舍得向林業投入,特別是農戶以自家山林為資本和企業聯營,吸引了大量林業發展資金。另一方面,金融機構的資金也大量投向林業。四是有力促進了農村社會穩定和諧。通過改革,各地妥善處理了很多歷史遺留問題,有效化解了農村不穩定因素。

    賈治邦説,我國新一輪改革發展必須跨過兩個“坎”:一是當前世界性的金融危機。要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必須保持經濟平穩快速發展,關鍵在於擴大內需。二是避免出現“拉美現象”,也就是人均GDP達到1000~3000美元後出現的經濟滯長和社會動亂。要避免這一現象的出現,也必須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關鍵還在於擴大內需。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毫無疑問在廣闊的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大幅度增加了農民的資産和收入,為農民創業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平臺,這必然會有力地拉動農村消費,為推動整個經濟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賈治邦説,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長城,森林可以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並在光合作用下大量吸收二氧化碳,緩解氣候變暖。因此,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林業發展和林業改革的永恒主題,它不僅關乎著人類生存的根基,也關係著國家生態安全的全局。當前進行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自始至終堅持“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的原則,這是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提高森林覆蓋率、增加活立木蓄積量作為這次改革追求的重要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場綠色的變革。實踐也證明,通過改革,廣大農民多栽樹、栽好樹的積極性明顯提高,愛綠、護綠意識明顯增強。廣大幹部群眾逐漸認識到,只有綠起來,才能富起來;只有山綠了,水才能更清,天才能更藍。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被譽為“中國農民的代言人”的溫鐵軍教授認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他説,以人為本是中共中央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和發展的方針和指導意見,是各項工作中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前提。從林業改革的歷程看,大致經歷了一個“放—收—放”的過程,之所以出現反復,關鍵是以前的改革沒有體現以人為本,沒有充分發揮林地的生産效力。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出現了很多矛盾和糾紛,甚至是集體性事件。本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把山權、林權確權到戶的改革,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希望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社區林業發展。社區林業是一個符合現代林業多功能經營特徵的組織創新,可以加入很多新的制度內容。如資金內容,可以開辦金融合作社,解決多年以來林業發展的籌融資難題。在明確山權、林權條件下,以山權、林權做股,兼顧百姓生計,體現以人為本,納入多種不同的制度因素來發展社區林業,可以進一步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成果,增加農民收入並使農村經濟得到近一步發展,進而帶動林區、山區的綜合改革。

    隨後,國家林業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農經委主任、林業廳原廳長黃建興,吉林森工集團董事長柏廣新分別就福建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國有林區改革進行了發言。

    此次論壇由國家林業局、中國改革成就巡禮專題活動委員會主辦,吉林森工集團協辦,是紀念中國改革開放30週年大型社會活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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