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發佈了1至10月審計情況統計結果。
統計結果顯示,2008年1至10月,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74121個單位,對12875個單位實施了專項審計調查,查出損失浪費問題金額227億元、侵害人民群眾利益問題金額25億元、被審計單位損益或財政收支不實問題金額1128億元;完成對19767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58億元,涉嫌個人經濟問題的領導幹部51人、問題金額5385萬元,53名被審計的領導幹部和172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通過審計,為國家增收節支466億元,其中已上交財政332億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26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108億元;核減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投資和結算額199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61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695件,涉及人員840人,涉及金額160億元。
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67186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5236份,向社會發佈審計結果公告1294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86982篇,其中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批示、採用44609篇次,佔51%。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121680條,其中已採納72911條,佔60%。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876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