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媒體報道稱,我出口吉爾吉斯斯坦小麥麵粉含有三聚氰胺。為維護我國出口産品聲譽,我們認為有必要就有關問題澄清如下:
2008年10月,我出口吉爾吉斯斯坦一批小麥麵粉。出口前,生産企業和我檢驗檢疫機構分別對該批貨物進行了檢驗;貨物抵吉後,又分別經吉方、哈薩克斯坦和俄羅斯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均未檢出含三聚氰胺。在吉個別媒體錯誤報道這批小麥粉含有三聚氰胺後,我檢驗檢疫機構又對該批貨物留樣進行了復檢,並由中吉雙方共同抽取該批麵粉樣品進行檢測,均未檢出含有三聚氰胺。
我們希望公眾了解,中國出口到吉爾吉斯斯坦的麵粉不含有三聚氰胺,其質量安全是有保障的這一事實,不再誤傳錯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