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在國家行政學院主持召開了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縣委書記專題培訓班學員座談會,與分別來自全國10個省(市)的縣(市)委書記,就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健全嚴格規範的土地管理制度進行了交流座談。鹿心社在座談中強調,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穩步推進。在相關管理配套措施沒有出臺之前,各地不要盲目推進,不能出現亂佔土地等現象。
在聽取了10位縣(市)委書記的座談發言後,鹿心社表示,土地管理制度是農村制度的基礎。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在制度建設方面對健全規範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作了系統全面的規定。縣(市)委書記身處基層重要的領導崗位和改革發展的一線,對土地管理的改革發展有深入的思考,提出了很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針對大家普遍提出的加快出臺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相關配套管理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工作機制等建議,鹿心社表示,國土資源部會認真梳理、吸納大家的意見、建議,加緊研究配套政策,進一步改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對健全規範土地管理制度、破解當前土地管理難題,鹿心社指出:一、該保的要保住。在新一輪土地利用規劃修編當中,下達給市縣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要切實落下來、保住。如果基本農田的佈局確實與將來發展的需要有矛盾,在正在開展的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允許作局部調整,但是面積不能減少,質量不能降低。
二、該用的要用好。縣域經濟必鬚髮展,發展肯定要用地,不能因為用地問題而制約影響發展。關鍵把握住幾個環節:一是按規劃用地。二是按程序用地。三是儘量不佔或少佔耕地。四是精打細算用地。五是佔了耕地要想辦法補上。六是徵佔土地一定要維護好農民權益。
三、改革要穩步推進。三中全會《決定》關於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突破主要有兩處:第一,逐步縮小徵地範圍,過去農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全部由國家統一徵收。以後,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經批准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不再實行國家統一徵收,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第二,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允許其流轉並享有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權益。貫徹落實這些改革決策,如果規範管理跟不上,就可能出現新一輪大量佔地用地,出現亂象。國土資源部與相關部門,正加緊研究配套政策和措施,在具體操作辦法出臺前,各地一定要慎重,要穩步有序推進國土資源部機關主要業務司局負責同志參加了座談會。(記者 張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