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天津海事局宣佈,通過提高港口船舶通航效率、放寬天津港主航道的通航標準、推薦天津港砂石運輸船舶專用航路等十項措施支持港航企業抵禦金融危機。
為最大程度地利用天津港主航道資源,提高船舶航行效率,即日起公佈實施天津港主航道(25萬噸)新的通航標準。在風力小于7級時,主航道單向通航條件調整如下:由相對航行普通船舶兩船船寬之和大於等於65米調整至75米;單船船寬大於等於40米調整為45米;其中一艘船舶為載運危險品船舶時,兩船寬度之和大於等於52米調整為60米;載運危險品船舶單船寬度大於等於30米調整為35米;拖帶船舶拖帶長度大於200米或拖帶寬度大於30米調整為40米。
公佈實施天津港砂石運輸船舶專用航路,避免惡性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天津水域的交通安全形勢。新開闢的天津港砂石運輸船舶專用航路的推薦路線為:駛往、駛離臨港工業區的砂石船舶在天津港沿設定的A—B—C—D路線航行,航路寬度為各點連線為中心線,兩側各250米水域。本規則自公佈之日起實施,適用於進出天津臨港工業區及臨港産業園區水域的砂石船舶。遇有視程小于1000米;風力大於等於6級;冰況嚴重影響船舶航行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影響船舶航行安全的情況之一時,將禁止砂石船舶進出港。
此外,天津海事局還將針對季節特點,加強對惡劣天氣的預警防控,建立《防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安全保障方案》,通過雷達、AIS、RBN\DGPS、CCTV等監控設備重點加強對“四客一危”船舶的監管與服務,維護正常錨泊秩序。在服務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提供30萬噸級原油碼頭港池及碼頭前沿水域掃測、出圖等支持保障服務。主動介入港口工程建設,協助指導制定安全及防污染保障措施及應急預案。整合現有應急資源,降低碼頭的生産建設成本,保證在發生污染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力量可以調動。在天津水域施工作業的內河船舶,申請臨時性簡化檢驗,免費實施預評估。同時承諾,在收到天津市口岸管理部門國際航行船舶臨時停靠非開放的港區、碼頭和新碼頭啟用的徵詢意見,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予以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