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商業是以社區範圍內的居民為服務對象,以便民、利民、滿足和促進居民綜合消費為目標的屬地型商業。有專家稱社區商業為“51015”,即居民出家門步行5分鐘可以到達便利店、10分鐘可到達超市和餐飲店,騎車15分鐘可到達購物中心。與城市中心商業區不同,社區商業以面向社區內居民為主,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和相對獨立性,便民、利民是其最突出特點。
當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日益提高,消費需求和消費結構發生顯著變化,社區居民對服務餐飲、休閒娛樂等多樣化、綜合性的消費不斷增長。城市居民不僅需要繁華的城市、地區商業中心,更需要提高社區商業的服務水平。加快發展社區商業,是流通領域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社會”和“便民、利民、為民”宗旨的具體體現。
2005年,結合對全國商業形勢的分析和社區商業發展狀況的判斷,商務部提出加強社區商業建設,並將其確定為新形勢下商務系統的一項重點工作,2006年又開始實施以“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為主題的社區商業“雙進工程”。經過上下各方兩年多的艱苦推動,社區商業工作已經形成了初步的發展格局:
一是方便了社區居民生活。自2005年開展示範社區的創建和培育工作以來,各地根據示範社區標準,加大業態結構調整,重點配套超市、菜場、早餐等生活保障性商業網點,使業態和商品種類初步滿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一些網點還搭載了多項便民服務項目,極大地方便了居民生活。如,寧波市在11個試點示範社區重點引進放心早餐、廢舊物資回收、居家養老所等5種缺失業態,極大地方便了居民消費。
二是保障了社區消費安全。各地商務部門加大社區菜場標準化改造和早餐工程建設工作,同時積極引導連鎖企業進入社區,擴大品牌商品的銷售,使消費者在家門口就能實現安全消費、放心購物。上海市對社區菜場進行標準化改造,並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從生産加工的源頭上控制了食品安全,使居民消費的安全性和質量檔次明顯提高。
三是提高了社區企業服務水平。以連鎖經營為主要形式的現代流通方式被大舉引入社區商業建設,以超市、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為主的新型業態成為社區商業的主流;消費環境大為改善,從傳統的小門店,逐漸改變為商品豐富、環境整潔的現代型超市;服務手段不斷創新,不少社區開展送貨到家、上門服務,實現個性化、特色化和綜合化的商業服務,電話訂購、網上購物等現代化服務在社區商業中得到進一步開展。
四是擴大了社區就業能力。有關資料顯示,發達國家的社區就業份額佔總就業人數的20-30%,發展中國家為12-18%,而我國只有3.9%。隨著社區商業“雙進工程”的實施,服務領域的拓寬,網點設施的增加,吸納就業的功能不斷增強。如,遼寧省通過社區商業解決就業80多萬人,大連市大力推廣再就業服務品牌,實現市內18個街道、169個社區無待業。
經過幾年來的努力,社區商業工作初見成效,但總的來看,目前社區商業發展滯後於城市商業整體發展的問題仍較為突出:
一是社區商業難以滿足居民消費需求。表現為“三多三少”,即:傳統業態多、現代業態少,購物類多、服務類少,粗放型經營多、集約經營多。尤其是肉菜店和早餐供應成為目前社區商業中最薄弱的環節。
二是缺乏比較完善的社區商業整體規劃。目前,各地在進行社區商業規劃時往往僅注重局部,缺乏整體統籌協調,互補不夠,配套設施不均勻的問題比較突出。一些地段配套不足,另一些地段又配套過度。
三是政府對必備型業態配套缺乏調控手段。90年代後期,原有的住宅公建配套商業網點劃撥政策取消後,新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商業列為經營性項目,開發商往往只注重房産效益而忽視配套商業,而商務主管部門缺乏有效調控手段,社區商業處於無序發展狀態。特別是菜場、餐飲、理髮沐浴、維修等帶有一定公共服務性質的微利行業,供需矛盾突出。
當前,按照深入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精神,推進社區商業發展,必須有新的理念、新的思路,需要不斷拓展社區商業的內涵和外延。具體説是要體現四個特點,做好四方面工作:
四個特點體現為:
一是全局性。從宏觀看,不僅要關注發達地區社區商業的發展,也要關注相對落後地區的發展;不僅要關注新建社區的商業綜合配套,也要關注傳統社區、老社區的商業設施改造和完善。從微觀看,則要從交通、商務、生活、休閒、購物、消費等多方面全方位地考慮發展和建設現代社區商業網絡的途徑和對策。
二是人本性。建設現代社區商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社區”的指導方針。現在不少地方都把廢舊物資回收和“綠色早餐”列入社區商業發展的重點,在少數民族居民聚居的社區推出清真專賣櫃臺,就很好地體現了這一理念。
三是現代性。在建設社區商業網絡過程中借助現代信息技術、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以更好地服務社區居民、服務全社會。
四是靈活性。千篇一律的社區商業模式不可能滿足各地不同社區居民的生活需要,必須本著“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社區規模大小、區位地段與經營環境等採取不同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策略。
四項工作是:
一是加快社區商業規劃和標準的制定。要儘早出臺《城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加快網點規劃和標準制定,推進社區商業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同時,規劃部門應作出規定,要求房産商在開發住宅時,必須預留土地和網點,建成後交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管理,實現商業網點和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二是要將社區商業中的基礎部分納入公共服務範疇。建議中央明確將基礎型業態和業種網點建設納入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範圍,出臺相關政策,安排部分專項資金,給予政策扶持。鼓勵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進社區開展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社區服務業務,對發展基礎型業態和業種給予租金或稅收等方面的扶持。
三是積極培育為社區服務的骨幹企業。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選擇規模大、有實力、積極性高、已在社區開設網點的企業作為骨幹,進行扶持和培育,對其提供必要指導,在用地、用電、用水、稅收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要發揮和利用這些企業的品牌和管理優勢,迅速帶動社區商業規範化管理和服務水平的提高。
四是建立部門之間的長效協調機制。發展社區商業是系統工程。要加強商貿、建設、財政、勞動、工商、民政、稅務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街道辦、居委會、物業等基層管理部門和商業企業的積極性,建立互聯互動,協調配合的長效協調機制和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