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最近,有媒體報道個別地區部分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利用工作便利,幫助保險公司宣傳、推銷和代售“麻醉意外險”,並從中獲利,損害了醫療機構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我部已責成有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了查處。為規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保障正常醫療秩序,維護患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通過醫療服務宣傳、推銷和代售保險産品,不得接受保險産品經營單位為推銷産品而給予的饋贈。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管理,立即開展相關清理和自查自糾工作,嚴格禁止保險産品經營商利用各種手段在醫療機構內進行保險産品的推銷活動。
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內部管理,採取有效措施,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規範醫療服務行為,預防和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同時應加強醫務人員的依法執業意識,發生醫療糾紛應依法予以妥善解決。
三、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加大檢查力度,發現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向患者及患者家屬宣傳、推銷和代售保險産品的,要立即嚴肅處理。
四、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關於推動醫療責任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衛醫發〔2007〕204號)要求,會同地方保險監管部門穩步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有效化解和分擔醫療風險,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