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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30年公安監管工作在不斷創新中拓展深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6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改革開放30年來,隨著職能的逐步理順,公安監管工作也在不斷創新中拓展深化。各地監管場所在狠抓安全管理、教育矯治的基礎上,積極主動延伸職能,成為服務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維護穩定、構建和諧工作大局的堅強陣地。

    監所安全工作能力大幅提升

    在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副局長劉樹根看來,監所安全管理能力的飛躍,是30年來監管工作最了不起的成就之一。在他的記憶中,上世紀80年代看守所在押人員脫逃、自殺等事故比較常見,而2000年以來,儘管羈押量和監管難度不斷增大,但事故率始終在萬分之一以下。

    監所安全是監所工作的首要職責。多年來,全國公安監管場所每年都要執行數百萬違法犯罪人員的羈押監管任務,責任事故逐年減少。以看守所為例,1979年至1989年,全國看守所的事故發生率約為萬分之八;而到2005年、2006年,事故發生率已經降至萬分之零點六。2007年,更是降至萬分之零點四四,創歷史最低水平。

    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局長張衛航介紹,監管場所勤務模式實現的“四個轉變”,為確保監所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在勤務安排上,實現了由平均用警到科學布警的轉變,最大限度地將警力投向管教、巡視等一線崗位和監情複雜、易出問題的重點崗位、重點時段;二是在勤務組織上,通過民警主協管機制、巡視和監控崗位二崗合一機制、巡控崗位與管教崗位的協調配合機制,實現了由各自為戰到協同聯動的轉變;三是在勤務運行上,通過實行四班三運轉、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改變過去全體監管民警大輪班的機關化工作模式,實現了由按部就班到全時運轉的轉變;四是在勤務手段上,通過大力推進信息網絡工作手段的實戰應用,全面推行監情動態信息化管理,實現了由被動應對到主動防控的轉變。

    理念變革:從“看管階級敵人”到人性化管教

    1997年,山西省曲沃縣看守所被國務院授予“模範看守所”稱號,其開創的“管教並舉、以管促教、寓教于管”的工作方針得到肯定與推廣,標誌著公安監管理念的徹底變革。

    “我認為,這是公安監管工作30年來最可寶貴的轉捩點,”山西省公安廳監管總隊總隊長蔚積明説,“這正式標誌著看守所工作開始從以管為主、從‘一看二守三送走’逐步向管教並舉、軟硬體建設齊頭並進的發展模式邁進。大家認識到公安監管工作也應有教育矯治職能,要教育、轉化、挽救在押人員,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現在,全國已經建成一大批佈局合理、功能齊全、設施先進的高標準監所,在押人員的生活條件和衛生環境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2006年8月,公安部監管局局長張衛航致函各省、市、自治區公安機關一把手,督促看守所伙食費達標工作。目前,達標率已由37%上升到100%。

    正如今天的曲沃縣看守所開創出了環境育人、維權育人等12大“育人模式”,在改善條件的基礎上,各地監管部門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教育轉化工作,並與社會單位共同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為服務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發揮了重要作用。

    以強制戒毒所為例,1998年至今,公安強制戒毒所累積收治吸毒成癮人員200余萬人次,經歷了從簡單收治到人性化管理為中心、教育為重點的轉變。針對戒斷鞏固率差、復吸率高的問題,一些強制戒毒所為自願留所康復的戒毒期滿人員提供就業崗位和居住宿舍,為其重返社會提供過渡性安置條件。目前,全國已經建立42個戒毒康復場所,受到了吸毒人員和家屬的歡迎。

    深挖犯罪:開闢打擊犯罪新戰場

    近幾年來,全國公安監管場所每年通過深挖犯罪線索破獲刑事案件20萬起上下,佔同期全國公安機關破案總數的10%左右。其中,年均深挖破獲命案1000起以上。

    監管場所深挖犯罪職能的強化,在許多領導和民警眼中具有里程碑意義。2002年6月,公安部出臺《公安機關深挖犯罪工作規則》,並於2002年、2004年、2008年配合公安機關嚴打整治鬥爭、奧運安保工作在全國監管場所部署開展了深挖犯罪專項行動。2006年,公安部監管局出臺深挖犯罪工作規範,使這項工作逐步規範化、專業化、科學化,既為服務打擊犯罪大局開闢了新的戰場,又提升了監所安全管理成效。

    浙江省德清縣看守所每年深挖破案數佔到全局破案數的30%%至40%%左右,所長周福根説:“實踐證明,監管場所開展深挖犯罪具有獲取線索容易、投入少、收效大、成本低、見效快的工作優勢,不僅成為刑事破案新的增長點,還為監管民警豐富知識、提高素質、建功立業開闢了新途徑。”

    目前,全國已有1600余個看守所裝備違法犯罪人員信息系統,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資源庫已匯集合格數據231萬餘條,面向全警提供查詢查證服務逾1850萬人次。監管部門通過網上作戰,近年來年均發現、查獲在逃人員和重大犯罪嫌疑人5000名以上。

    等級化管理:正規化建設穩步推進

    1997年,公安部在全國看守所實行等級化管理,這在各個警種是首創。隨後,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也相繼實行等級化管理。等級化管理極大推動了監管場所的正規化建設,實現了監管工作的一大跨越。

    公安部監管局辦公室主任朱偉芳説:“此前,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各地公安機關對監所工作重視程度不高,監管工作局面比較沉悶。通過等級化管理,不僅各個監管場所對自身的現狀水平有了一個較為客觀的定位,又將其工作水平與公安機關以及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挂起鉤來,引起了各地的重視和支持,監管工作面貌由此發生了重大變化。”

    實現等級化管理以來,公安拘留所逐漸走出與看守所合設混管、有損執法嚴肅性的局面;公安強制戒毒所改變了過去基礎設施差甚至租借場地等尷尬局面。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監所硬體設施建設,1998年以來,中央已累計安排國債資金79.86億元,地方配套135.97億元,新建、遷建、改擴建監所2980個,新增建築面積1697萬平方米。

    1996年以來,公安監管系統先後有五名同志被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13名同志被授予“全國公安戰線英雄模範人物”稱號,142名同志獲評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立功受獎的單位和個人總數超過了前20年之和。2007年,在國務院授予模範稱號的11個公安基層單位中,山東省利津縣看守所、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就佔據兩席。(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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