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12月1日起,對黑大豆(稅則號為1201009200)出口免徵增值稅。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