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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轉發關於享受優惠農産品初加工範圍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7日   來源:農業部

農業部辦公廳
關於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
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農辦經[2008]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林、農牧)廳(局、委、辦)、農業産業化主管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為貫徹落實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我部研究了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11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免徵企業所得稅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農業部門和農業産業化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當地財政、稅務機關貫徹落實好《通知》精神,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執行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我部農業産業化主管部門反饋。

    附件:《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

    農業部辦公廳

附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享受企業

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的通知

財稅[2008]1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為貫徹落實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現將《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印發給你們,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各地財政、稅務機關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執行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反饋,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內的項目進行調整和修訂。

    附件: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2008年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産品初加工範圍(試行)

(2008年版)

    一、種植業類

    (一)糧食初加工

    1.小麥初加工。通過對小麥進行清理、配麥、磨粉、篩理、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小麥麵粉及各種專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過對稻穀進行清理、脫殼、碾米(或不碾米)、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成品糧及其初製品,具體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過對玉米籽粒進行清理、浸泡、粉碎、分離、脫水、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産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鮮嫩玉米經篩選、脫皮、洗滌、速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産的鮮食玉米(速凍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類初加工。通過對馬鈴薯、甘薯等薯類進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乾燥、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薯類初級製品。具體包括:薯粉、薯片、薯條。

    5.食用豆類初加工。通過對大豆、綠豆、紅小豆等食用豆類進行清理去雜、浸洗、晾曬、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豆麵粉、黃豆芽、綠豆芽。

    6.其他類糧食初加工。通過對燕麥、蕎麥、高粱、穀子等雜糧進行清理去雜、脫殼、烘乾、磨粉、軋片、冷卻、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燕麥米、燕麥粉、燕麥麩皮、燕麥片、蕎麥米、蕎麥麵、小米、小米麵、高粱米、高粱面。

    (二)林木産品初加工

    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原木、原竹、鋸材。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將新鮮蔬菜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凈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設施,將新鮮蔬菜通過低溫貯藏,以備淡季供應的速凍蔬菜,如速凍茄果類、葉類、豆類、瓜類、蔥蒜類、柿子椒、蒜苔。

    (3)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通過幹制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初制幹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蔔幹、冬菜、梅幹菜、木耳、香菇、平菇。

    * 以蔬菜為原料製作的各類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2.水果初加工。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切塊(片)、分類、儲藏保鮮、速凍、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水果、果幹、原漿果汁、果仁、堅果。

    3.花卉及觀賞植物初加工。通過對觀賞用、綠化及其他各種用途的花卉及植物進行保鮮、儲藏、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鮮、幹花。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紅花籽及米糠等糧食的副産品等,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浸出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植物毛油和餅粕等副産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紅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棉籽餅。

    * 精煉植物油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各種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進行清洗、切割、壓榨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制糖初級原料産品。

    (六)茶葉初加工

    通過對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進行殺青(萎凋、搖青)、揉捻、發酵、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初制毛茶。

    * 精製茶、邊銷茶、緊壓茶和摻兌各種藥物的茶及茶飲料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七)藥用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各種藥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種子等,進行挑選、整理、捆紮、清洗、涼曬、切碎、蒸煮、炒制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材。

    * 加工的各類中成藥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八)纖維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過軋花、剝絨等脫絨工序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皮棉、短絨、棉籽。

    2.麻類初加工。通過對各種麻類作物(大麻、黃麻、槿麻、苧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進行脫膠、抽絲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幹(洗)麻、紗條、絲、繩。

    3.蠶繭初加工。通過烘乾、殺蛹、繅絲、煮剝、拉絲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蠶、蛹、生絲、絲棉。

    (九)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

    通過對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去除雜質、脫水、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工業初級原料。具體包括:天然橡膠生膠和天然濃縮膠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澱粉、木薯幹片、堅果。

    二、畜牧業類

    (一)畜禽類初加工

    1.肉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包括各類牲畜、家禽和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經濟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絞肉、肉塊、肉片、肉丁。

    2.蛋類初加工。通過對鮮蛋進行清洗、乾燥、分級、包裝、冷藏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種分級、包裝的鮮蛋、冷藏蛋。

    3.奶類初加工。通過對鮮奶進行凈化、均質、殺菌或滅菌、灌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巴氏殺菌奶、超高溫滅菌奶。

    4.皮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皮張剝取、浸泡、刮裏、晾幹或熏乾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生皮、生皮張。

    5.毛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毛、絨或羽絨分級、去雜、清洗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洗凈毛、洗凈絨或羽絨。

    6.蜂産品初加工。通過去雜、過濾、濃縮、熔化、磨碎、冷凍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蜂蜜、蜂蠟、蜂膠、蜂花粉。

    * 肉類罐頭、肉類熟製品、蛋類罐頭、各類酸奶、奶酪、奶油、王漿粉、各種蜂産品口服液、膠囊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二)飼料類初加工

    1.植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碾磨、破碎、壓榨、乾燥、釀製、發酵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糠麩、餅粕、糟渣、樹葉粉。

    2.動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破碎、烘乾、制粉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魚粉、蝦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

    3.添加劑類初加工。通過粉碎、發酵、乾燥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礦石粉、飼用酵母。

    (三)牧草類初加工

    通過對牧草、牧草種籽、農作物秸稈等,進行收割、打捆、粉碎、壓塊、成粒、分選、青貯、氨化、微化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乾草、草捆、草粉、草塊或草餅、草顆粒、牧草種籽以及草皮、秸稈粉(塊、粒)。

    三、漁業類

    (一)水生動物初加工

    將水産動物(魚、蝦、蟹、鱉、貝、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類動物等)整體或去頭、去鱗(皮、殼)、去內臟、去骨(刺)、擂潰或切塊、切片,經冰鮮、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水産動物初製品。

    * 熟制的水産品和各類水産品的罐頭以及調味烤制的水産食品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二)水生植物初加工

    將水生植物(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籬、滸苔、羊棲菜、莼菜等)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熱燙、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製品,以及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晾曬、乾燥(脫水)、包裝、粉碎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製品。

    * 罐裝(包括軟罐)産品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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