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國際市場油價持續回落,及時把握當前有利時機,推進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對規範政府收費行為,公平社會負擔,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依法籌措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資金,促進交通事業穩定健康發展,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徵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同時,將價內徵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
國務院同時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實行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的間接接軌,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流動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成品油價格調整既要反映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和企業生産成本,又要考慮國內市場供求關係;既要反映石油資源稀缺程度,又要兼顧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
按照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結合近期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回落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時起將汽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480元調整為5580元,每噸降低900元;柴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070元調整為4970元,每噸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廠價格由每噸7450元調整為5050元,每噸降低2400元。上述成品油價格調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提高。
新華社快訊: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今年12月19日零時起,將汽油零售價每升下調0.91元,柴油零售價每升下調1.08元。
《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情況通報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
12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外公佈了《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大家對《方案》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截至到本次徵求意見活動結束的時間12月12日24時,通過網絡、傳真、信件等方式反饋各類意見48643條。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