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1月起,對天津市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由目前的“先繳後補、按季返款”補貼方式,改為實行差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新辦法,進一步減輕靈活就業人員經濟負擔。
天津市自2006年4月實施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以來,累計已幫助7.35萬名失業人員實現靈活就業並及時接續了社會保險關係,補貼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會保險2.65億元,為靈活就業人員解決了後顧之憂,充分利用社會保險的連續性確保就業的穩定性。由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斷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壓力逐年加大,原先政策規定的“先繳後補、按季返款”補貼方式已經不能適應群眾的要求,享受補貼人員要求改變現有繳費方式、減輕個人繳費負擔的願望越來越迫切。
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經過積極籌備,進一步調整了補貼辦法,整合了經辦信息系統,及時出臺了《關於對自謀職業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實行差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享受補貼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由全額繳納調整為差額繳納。即享受補貼人員按照天津市自謀職業、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規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費率,根據本人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比例,只繳納個人負擔部分,補貼部分由市就失業管理部門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進行結算。
新政策實施後,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的個人擔負將大幅降低。以享受75%比例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為例,按照2008年的個人繳費基數計算,一次性躉繳全年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要繳納5150元,新政策執行後,僅需繳納1287元,少繳納3863元,極大地緩解了繳費壓力,增強了就業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