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甘肅省財政廳與甘肅省農村信用聯社簽訂合作協議,從2009年1月1日起,全省強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的支付工作將由省農村信用聯社全面代理,通過“一冊明、一折統”方式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這標誌著甘肅省強農惠農補貼發放管理制度改革進入了實質性階段。
所謂“一冊明、一折統”的發放管理方式,就是在不改變原主管部門各自管理財政補貼的政策宣傳解釋權、補貼對象認定權、補貼金額確定權和補貼程序核定權的前提下,由財政部門將各類財政補貼的項目、標準、金額、領取時間、地點和方式等以“一冊明”的方式通知到農戶,再由農村信用社將各項補貼資金直接打入農戶統一存摺,以“一折統”的方式發放到農民手中。這種方式,減少了中間環節,將有效改變過去財政補貼由縣級相關職能部門或鄉鎮分散管理、多頭管理、一個補貼項目一個存摺甚至現金髮放等現象,提高資金髮放工作效率,降低發放成本,進一步擴大農民群眾對財政補貼政策的知情權,提高發放環節的透明度,防止資金滯留挪用、虛報冒領等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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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中央和省上對“三農”工作高度重視,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惠農補貼政策,補貼項目逐年增多,補貼標準不斷提高,補貼資金規模大幅增加,有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但由於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原因,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存在環節過多、成本過高、滯留延壓、一戶多折等問題,影響了國家惠農政策效應的發揮,不利於惠農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從省上開通的“12316”三農服務熱線反映的情況看,惠農政策執行不到位、資金落實不到戶和透明度不高等問題比較突出。建立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制度,由財政部門以“一冊明”方式將各項補貼政策通知到戶,以“一折統”方式將補貼資金髮放到戶,對於有效解決當前惠農補貼政策貫徹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減少中間環節,不折不扣地將各項惠農政策資金落實到農民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財政補貼主管部門一定要從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強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斷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週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推動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展管理的基本原則和範圍
(一)基本原則。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強“三農”工作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主動服務農民群眾,通過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構建科學規範、高效安全的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機制。按照這一指導思想,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要堅持和遵循公開公平、規範透明,集中統一、按時發放,封閉運行、確保安全,以人為本、方便高效的基本原則。
(二)實施範圍。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的實施範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強農惠農政策規定直接發放給農民用於發展經濟和保障生活的各類補貼和補助資金。省政府《意見》明確納入“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的項目有28項,其中:用於發展經濟的補貼資金,包括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8個項目;用於保障生活的補貼資金,包括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農村五保戶供養等20個項目。
除上述已明確的補貼項目外,各地今後將進行認真清理,對當地政府強農惠農政策規定的直接發放給農民的補貼資金,以及省政府《意見》中沒有明確的農村義務教育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補償性支出中用於林農個人部分、救災救濟資金等,也要納入“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的範圍。同時,對今後增加的對農民的補貼資金都要全部納入“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範圍。(附對照表)
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須“三級”公示
縣財政局要積極配合縣級有關部門,及時審核確定相關惠農補貼資金的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貼金額,並督促相關部門會同鄉鎮政府、財政所對補貼對象、項目、標準等進行“三級”公示,即:村以戶為單位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鄉鎮以村為單位在“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縣上以鄉鎮為單位通過新聞媒體等形式進行張榜公示。經公示無誤後,各相關部門及時向財政部門提供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和分戶發放數據表冊,並會同財政部門下達補貼資金預算指標。同時,財政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鄉鎮財政所在農村信用社開設的“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專戶”。
誰來審核、填制、發放惠農財政補貼“明白冊”?
各鄉鎮財政所在當地農村信用社設立“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專戶”,專戶管理各項惠農財政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鄉鎮各類補貼資金的對象、標準、金額等進行審核,負責編制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分戶清冊,負責給每一個農戶填制、發放《惠農財政補貼明白冊》。各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要建立分村劃片包乾、定村定戶到人的補貼發放責任制,及時為農民群眾補貼資金髮放、領取和釋疑解惑提供“一站式”服務。要建立和健全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的收支專用賬和備查賬,以便於資金的核對與結算。
農戶已經有了一本農村信用社的存摺,還需要辦理專用存摺嗎?
縣、鄉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村信用社,認真清理整合各類惠農補貼資金髮放存摺,對已經實行“一折通”、“一卡通”發放惠農補貼資金、並且存摺賬戶已開設在農村信用社的縣市區,以農戶現有的“一折通”、“一卡通”存摺作為“一冊明、一折統”統一存摺;對沒有實行“一折通”、“一卡通”發放的縣市區,可以結合當地實際,認定其農戶已有的一個農村信用社存摺作為“一冊明、一折統”統一存摺;對於沒有辦理過農村信用社存摺的農戶,由農村信用社根據農戶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按照“實名制”要求,開設一個存款存摺,統一代辦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兌付業務。經辦農村信用社要按照鄉鎮財政所提供的經審核、公示無誤的各類當期補貼資金髮放分戶花名冊,在5個工作日內將當期補貼資金直接打入農民統一存摺。經辦信用社要為農民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要告知農戶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存摺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費查詢的方式方法,要提醒農戶不得擅自銷戶、抵押、轉借該存摺,防止丟失,並及時更換密碼。
誰來負責發放惠農財政補貼專用存摺?
按照甘肅省財政廳《關於切實推進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對於新開戶存摺,鄉鎮財政所統一領取後,可以採取服務大廳方法或定時定點到村發放的辦法,通知農戶憑有效身份證明到指定地點領取“一折統”存摺,及時送達農戶手中,並告知農戶領取“一折統”存摺後要及時到農村信用社更換密碼。未經農戶本人授權,《惠農財政補貼明白冊》和“一折統”專用存摺不得由村幹部或其他人代領代發,也不得由鄉鎮財政所、農村信用社、村組織或其他單位、個人擅自保管。對舉家外出務工的農戶,其《惠農財政補貼明白冊》和“一折統”專用存摺,可暫時由鄉鎮財政所妥善保管,未經本人授權,不得發放給其他任何人。對部分老弱病殘等特殊人員,經當事人委託後,可由鄉鎮財政所指定專人,上門服務或辦理相關服務。
鄉鎮財政所要加強與農村信用社的銜接與溝通,強化補貼資金髮放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補貼資金安全、及時發放到廣大農民手中。
如何監督惠農財政補貼的發放管理工作?
按照甘肅省財政廳《關於切實推進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強農惠農財政補貼發放管理中出現的問題,農民群眾可以通過“12316”三農熱線或來信來訪形式向有關部門反映。對農村信用社代理支付強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髮放中存在的問題,也可以通過甘肅省農村信用社客戶服務熱線“96688”反映或投訴。同時,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監察、審計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惠農財政補貼資金髮放檢查監督長效機制,每年對補貼發放情況組織檢查,對農民群眾通過“12316”三農服務熱線以及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進行重點檢查,必要時要進村入戶、明察暗訪,對發放管理中出現的違規操作,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一經查出,要從嚴處理,決不姑息,確保改革有序進行。
財政部門和農村信用社在發放管理惠農財政補貼工作中的“六不準”
根據甘肅省財政廳和甘肅省農村信用聯社簽訂的合作協議,各級財政部門與農村信用社要積極主動地加強相互之間的銜接與溝通,強化補貼資金髮放的檢查和監督,確保全省農村信用社代理髮放工作的安全、順暢運行,保證各項補貼資金不折不扣地發放到廣大農民手中。在資金髮放中,各級財政部門和農村信用社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幹部政策觀念和法制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六不準”,即:不準擅自改動明白冊中的補貼標準和數額,不準擅自以任何理由以惠農財政補貼資金扣收農戶貸款本息和抵扣代交其他任何款項,不準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或冒領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不準由其他任何人非法代領代發補貼或專用存摺,不準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補貼款項,不準以任何理由借機增加農民負擔等。各級財政部門和農村信用社要逐步建立健全惠農財政補貼資金髮放管理的檢查監督長效機制,由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每年對補貼發放情況組織檢查。
甘肅省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補貼項目與農戶存摺“三字簡稱”對照表
序號 |
補貼項目名稱 |
三字簡稱
|
1 |
種糧農民直接補貼 |
糧直補 |
2 |
農資綜合直接補貼 |
農資補 |
3 |
退耕還林糧食生活補助 |
退耕糧 |
4 |
完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 |
退耕現 |
5 |
重點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 |
森林補 |
6 |
退牧還草飼料糧補助 |
退牧補 |
7 |
能繁母豬補貼 |
能繁補 |
8 |
村及村以下幹部報酬 |
村幹補 |
9 |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農低保 |
10 |
農村五保戶供養制度 |
五保補 |
11 |
高齡老人生活補貼 |
高齡補 |
12 |
農村特困家庭醫療救助 |
困醫助 |
13 |
死亡撫恤金 |
撫恤補 |
14 |
傷殘撫恤金 |
傷殘補 |
15 |
義務兵家屬優待金 |
義兵補 |
16 |
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
復退補 |
17 |
鄉村醫生補助 |
鄉醫補 |
18 |
計劃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金 |
計困助 |
19 |
農村二女戶節育獎勵金 |
二女獎 |
20 |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 |
計獎助 |
21 |
計劃生育特別輔助金 |
計特輔 |
22 |
“少生快富”工程資金 |
快富金 |
23 |
獨生子女領證戶父母獎勵金 |
獨獎金 |
24 |
村及村以下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報酬 |
精減補 |
25 |
學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
寄宿補 |
26 |
其他社會救助 |
社救補 |
27 |
其他補貼資金 |
其他補 |
備註:由於財政補貼項目名稱字數較多,而農戶存摺中只能打印三個字,為了便於群眾核對明白,及時、準確地了解和掌握所享受的補貼項目、金額、發放時間等詳細信息,全省統一制定了甘肅省強農惠農財政補貼“一冊明、一折統”補貼項目與農戶存摺“三字簡稱”對照表(以後新出臺的或新補充的項目可以由縣級財政部門和農村信用聯社共同商定,在本縣域內統一),各經辦農村信用社須按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