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湖北省教育廳公佈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教學合格評估方案,省屬普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中除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省品牌專業點和立項建設的品牌專業點外的所有普通本科專業(至少有一屆畢業生),都將於明年接受省級評估。
湖北省教育廳將於明年三四月間,選擇個別高校有代表性的專業進行試評。普通本科院校需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學校自評;獨立學院自評在明年底前完成。湖北省教育廳專家組將於2009年9月至12月依次到普通本科院校考察評估;獨立學院的考察評估時段另行確定,所有本科評估工作將於2010年6月底完成。
評估結論為“不合格”的專業將撤銷。評估結論為“暫緩通過”的專業,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間該專業限制招生,該學校一年內不得增設新的本科專業,若經專家組復評確認合格,可予以“合格”;復評仍“不合格”者撤銷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