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確保大額醫療費救助制度的平穩運行,保障患大病、重病參保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救助,根據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天津市發出《關於提高2009年度參保人員大額醫療費救助籌資標準的通知》,該《通知》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確定了2009年度大額醫療費救助籌資標準調整為:在職職工每人每年200元,退休人員每人每年230元。今後年度大額醫療費救助籌資標准將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