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財政部于2008年12月26日印發《200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下達100億元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方案確定和資金下達時間比往年大大提前。這是發展現代農業、擴大國內需求、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一項重要舉措。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應對當前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帶來的影響,進一步擴大國內需求,改善農民生産生活條件,拉動農機工業發展,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建設現代農業,促進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務院決定,2009年大幅度增加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資金規模由2008年的40億元增加到100億元,增加1.5倍,補貼資金用於支持廣大農民購置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
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是落實中央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加快實施這項政策,有利於調動農民購置和使用農業機械積極性,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有利於振興農機工業,拉動農村消費;有利於帶動農機服務業及相關産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農業部和財政部要求,各級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擴大內需、調整結構、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農機補貼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同時強調,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迅速行動、加快進度,規範程序、強化監管,加強宣傳、搞好服務。要切實把農機補貼政策實惠不折不扣落到農民手中,確保明年春耕前補貼政策落實到位,發揮補貼機具在農業生産中的作用,為促進農業發展、農村繁榮和農民增收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