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2月30日南京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南京市2009年將實施一系列惠及百萬職工群眾的民生政策,為廣大市民增發待遇或補貼14.5億元。
這些政策包括,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從2009年1月起,人均增加150元左右;調整被徵地老年農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從2009年1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0元;失業金月平均發放標準提高為640元,比原來增加66元。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賬戶。在職人員年度內門診費用累計超過1500元的部分,在社區醫院就診的補助60%,在非社區醫院就診的補助50%,最高補助1500元;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年度內門診費用起付標準相應調低。
降低居民醫保個人負擔。對年滿16周歲以上,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且無固定職業、無穩定收入、無社會保險的人員參加居民醫保實施財政補助每人每年100元;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參保實施財政補助每人每年50元;降低參保居民住院起付標準和住院費用個人自付比例,學生、兒童的住院費用個人支付比例下降20%左右;降低門診大病個人自付比例,由40%調整為35%;取消長期駐外、轉外就醫個人先自付10%的規定。
調整“老職工”、“老保養”、“老軍工”、“三無”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同時,從明年1月1日起,將已確認的因工致殘5—10級“老工傷”人員工傷醫療費也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