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南京市發佈了一攬子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的政策,這些政策將減輕企業負擔16億元左右。
2009年,南京市將適度降低所有參保企業的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及滯納金徵收標準。中小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費由原來的每人1500元降低到1000元。因開工不足工資支付遇到困難的企業,可在半年內緩繳社會保險費,不加收滯納金。對當年不裁員或較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在2009年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對於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分流安置本單位富餘人員並開展專崗培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於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符合政策的,一次性補貼標準由2000元提高至4000元等。允許企業實施靈活的工時制度,減輕企業加班費負擔。勞動執法遵循“初犯不處罰、輕犯不處罰、整改到位不罰”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