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縣域擴權改革再次提速,下放權限將惠及所有縣市。按照最新出臺的政策,凡是法律、法規、規章明確以外的省和設區市的管理權限,原則上都下放給縣級政府。這是記者今天從省政府召開的擴權強縣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浙江省的強縣擴權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從1992年起,浙江省先後實施了4次經濟強縣擴權改革,極大地改善了經濟強縣的發展環境,激發了經濟強縣的發展活力,推動了強縣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改革的範圍一直限于部分經濟發達縣域。
此次,省委、省政府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積極應對全球金融危機的戰略高度出發,果斷決策,把下放權限惠及所有縣和縣級市(包括蕭山區、余杭區),變強縣擴權為擴權強縣,意義重大。
會議指出,實施擴權強縣改革,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深入實施“兩創”總戰略的重要內容;是大膽探索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積極實踐;是加快統籌城鄉發展的有力保障;是解決當前經濟發展面臨困難和問題的重大舉措。
會議要求,此次擴權強縣改革將結合浙江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按照精簡、效能、便捷的思路,採取分步走的方式,從部分強縣擴權轉到全面擴大縣級政府管理權限。並以此為核心,進一步調整和規範省、設區市、縣(縣級市)三級政府的事權關係,積極探索政府職能轉變的有效途徑,創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務水平,著力提高縣級政府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統籌協調、自主決策、科學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為縣級政府全面履行職能提供制度保障。(下轉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會議強調,在擴權強縣改革中要堅持減放並舉、堅持依法下放、權責一致、提高效能的原則。
據悉,擴權事項將採取兩種形式下放:率先試點的義烏將繼續深化試點,繼續保留原有擴權事項524項,新增與經濟社會管理密切的相關事項94項。其中省級下放事項445項。其他縣市則採取同步擴權、分步到位的做法。將先承接經義烏試點一年後行之有效的349項擴權事項,新增與經濟社會管理密切的相關事項94項,共443項經濟社會管理事項。其中省裏下放的311項。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敏爾到會並講話。(記者 張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