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批准,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寧夏養老金調整範圍是,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水平按照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這次調整分普調和特調兩部分。普調是按人均絕對額和繳費年限調整;特調是在普調的基礎上,向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取得國家級高級技師資格)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1953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原工商業者等退休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傾斜。 具體標準為:普調每人每月調增8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1年月調增2元,不滿10年的按20元調增;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60元調增。特調是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每人每月調增100元;具有副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和取得國家級高級技師資格的人員,每人每月調增70元;1953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和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調增50元。對同時具有上述兩重以上身份的人員,按照就高原則,只能按一種身份待遇標準調增一次。
經調整後月養老金仍低於600元的退休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1年月調增基本養老金1元,不滿10年的按10元調增,但調增後的月養老金不得高於600元;經調整後養老金低於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增到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目前,寧夏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在2009年春節前將新調增的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這次調整後,寧夏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達到1410元左右,比五年連調前的2004年凈增加670元,增幅近92%,在全國處於上游水平。(記者 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