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發生後,國務院明確收奶站管理由畜牧部門負責。為加強收奶站管理,規範收奶站的經營行為,有效的保障生鮮奶的質量和奶製品的安全及消費者的健康,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及時調整地方標準制定計劃,組織專家起草了《收奶站管理規範》,並與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一起,開通地方標準審批應急通道,及時出臺了全國第一個《收奶站管理規範》地方標準,對收奶站的建設、經營和運輸等方面做了規定。
該標準已于2008年12月29日發佈,2009年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