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省政府2009年為民辦實事九大工程42個項目日前確定,海南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15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項目責任單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明確責任,加強協作,認真實施為民辦實事九大工程各項工作,確保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
為民辦實事九大工程42個項目包括:惠農工程10大項目,如繼續實施全省農村公路通暢工程、實施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開展家電下鄉活動等;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工程6大項目,如繼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繼續提高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師崗位績效工資水平、繼續推進教育移民扶貧工程等;就業與再就業工程3大項目,如投入4390萬元,為全省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大中專畢業生等創業人員小額貸款提供擔保及貼息等;社會保障工程4大項目,如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提高五保戶供養標準,投入18.1億元,用於完善城鎮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等;公共醫療衛生工程5大項目,如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 加快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4大項目,如加快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實施墾區棚戶區危房改造和少數民族地區民房改造等;城鄉文化建設工程2大項目,如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新建文明生態村1200個等;生態文明建設工程5大項目,如加快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農村沼氣池建設,繼續完善生態補償長效機制等;扶持中小企業工程3大項目,如與金融機構共同搭建中小企業信貸擔保平臺及貼息,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以及暫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等。
通知要求,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細化措施,制定為民辦實事各項目的具體年度工作方案。涉及多個部門的為民辦實事項目,還要建立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與協調,明確職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確保項目建設取得實效。
通知強調,2009年海南省為民辦實事九大工程所需資金量大,各市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壓縮行政開支,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計籌措資金,確保項目建設資金落實到位。省直各部門要追蹤落實好中央支持資金,各市縣配套資金要儘快足額落實到位。同時,還要嚴明財經紀律,規範資金管理,確保辦實事各項資金專款專用,堅決防止擠佔、挪用和腐敗現象發生。(記者曹健)
海南省委、省政府2009年為民辦實事九大工程
200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制訂了《海南省2008-2012年重點民生項目發展規劃》。在此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2009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為民辦實事九大工程。為便於群眾了解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把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現予以公佈。
一、惠農工程
(一)繼續實施全省農村公路通暢工程,新建農村公路4741公里、墾區公路1500公里,解決680個行政村和墾區1300個生産隊的通暢問題。
責任單位:省交通廳、省農墾總局,各市縣政府。
(二)實施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共新建和改造10千伏線路3300公里、低壓線路3200公里;重點完成省林業系統46個林場及自然保護區電網改造工程和全省無電村通電工程,受益人口32000余人,實現全省自然村通電率達到100%、農戶通電率基本達到100%。
責任單位:海南電網公司、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開工建設白馬井中心漁港、西南中沙漁業補給基地,在建的瓊海潭門、東方八所2個中心漁港竣工投入使用。
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廳,儋州市、瓊海市、東方市政府。
(四)推動農信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手構建支農信貸平臺,小額信貸規模擴大到10億元以上。
責任單位: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省農業廳、省金融辦,各市縣政府。
(五)繼續做好農機具購置補貼、種糧直補、農資綜合直補,橡膠良種、生豬、農村沼氣、農民培訓等各種補貼工作,2009年補貼資金約10億元。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六)開展家電下鄉活動,對農民購買家電(彩電、冰箱及冰櫃、洗衣機、手機等)以購買價13%的比例進行補貼。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七)新增農産品預冷保鮮庫庫容2.6萬噸,總容量達到13萬噸,預冷保鮮能力達250萬噸。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財政廳,有關市縣政府。
(八)推進綠色食品、無公害産品出口出島基地、農産品加工區和養殖示範區項目建設,建設50個重點農業基地、100個農業集約化標準化養殖小區。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九)基本實現農業科技110全省覆蓋,建設100個標準服務站、20個示範基地,推廣新技術新品種10萬畝,培訓市縣專家團和技術人員1000人次,培訓農民35萬人次。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各市縣政府。
(十)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示範性培訓,新建3所市縣農民培訓學校和20個鄉鎮農民培訓基地,對3萬多名農村勞動力進行轉移示範培訓。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二、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工程
(十一)繼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免除135.5萬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和年收費低於3000元的民辦學校學生雜費;為120萬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將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含免除雜費)補助標準提高到小學年生均300元、初中年生均500元;按小學生年人均500元、初中生年人均750元的標準,對13.6萬名貧困寄宿生和5940名民族寄宿班學生補助生活費;按每平方米400元的標準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舍維修改造資金。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十二)繼續提高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師崗位績效工資水平,在月人均300元的基礎上,2009年提高到月人均450元。
責任單位: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十三)繼續推進教育移民扶貧工程,確保10所思源實驗學校今年秋季全部投入使用,接收教育扶貧學生2.17萬人。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有關市縣政府。
(十四)繼續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新增中等職業教育學位6900個,建成3個專業性實訓基地,對中等職業學校第一、二年級的農村學生和城市貧困學生每人每年補助1500元,對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免除學費和住宿費,擴大涉農專業免費學生招生規模。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十五)投入1.16億元,開展中小學校舍危房改造和危房抗震加固改造。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建設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十六)今年內實現494所農墾中小學全部移交地方管理。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農墾總局、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三、就業與再就業工程
(十七)投入4390萬元,為全省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大中專畢業生等創業人員小額貸款提供擔保及貼息。
責任單位: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金融辦,各市縣政府。
(十八)提高困難群體的就業能力,為2萬名下崗失業人員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為全省1萬戶貧困家庭提供勞動力轉移引導培訓。
責任單位: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扶貧辦、省農業廳,各市縣政府。
(十九)政府投資開發公益性崗位5000個,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轉移就業等途徑,確保每個零就業家庭和失地農民家庭至少有1名適齡勞動力就業。
責任單位: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各市縣政府。
四、社會保障工程
(二十)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提高五保戶供養標準。將19萬名城鎮低保對象的平均保障標準從188元提高到208元,月人均補助水平從118元提高到160元;將20萬名農村低保對象的平均保障標準從110元提高到120元,月人均補助水平從64元提高到70元;全省3.6萬名五保對象的月人均供養標準從110元提高到140元;新建及改擴建45間鄉鎮敬老院。
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二十一)投入18.1億元,用於完善城鎮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全省35萬名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比上年提高105元。從2009年1月起,農墾21萬名在職、19萬名退休職工五項社會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納入地方統籌。
責任單位: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農墾總局,各市縣政府。
(二十二)投入5000萬元,解決全省鄉鎮農口事業單位人員社保歷史遺留問題,將全省鄉鎮農口事業單位納入財政供養。
責任單位: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編辦、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二十三)實施農村兩委幹部補貼省級統籌。在職農村兩委幹部月人均補助不低於500元。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五、公共醫療衛生工程
(二十四)投入6.4億元,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全省參保人數從137萬人提高到150萬人,爭取參保率提高到93%以上。新農合省級財政補助標準提高20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達到年人均100元,籌資水平達到年人均120元。
責任單位: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二十五)投入1.1億元,支持區域性醫療中心、省人民醫院綜合樓、省醫療保健中心和省中醫院建設。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建設廳、省財政廳,有關市縣政府。
(二十六)加快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新建改建5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建168個村衛生室,加快實現每個行政村“村村有衛生室”的目標,落實鄉村醫生補貼月人均300元。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各市縣政府。
(二十七)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為全省鄉鎮衛生院連續3年每年定向培養200名醫科大學生。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省教育廳,各市縣政府。
(二十八)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建設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1.2萬戶。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各市縣政府。
六、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
(二十九)加快廉租住房建設,全省新建廉租住房1.25萬套、62.5萬平方米。安排資金4680萬元,給1.3萬戶發放租賃補貼,解決城鎮低保家庭住房困難。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各市縣政府。
(三十)加快經濟適用房建設,全省新建經濟適用房2.4萬套、193.24萬平方米,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三十一)實施墾區棚戶區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墾區職工危房4萬戶、240萬平方米;實施國有林區棚戶區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國有林區職工危房2384戶、18.48萬平方米。
責任單位:省農墾總局、省林業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建設廳、省財政廳。
(三十二)改造少數民族地區民房8000戶、農村特困戶危房1000戶。
責任單位:省民宗委、省民政廳、省地震局、省建設廳、省農墾總局,各市縣政府。
七、城鄉文化建設工程
(三十三)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實現全省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通廣播電視;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11個市縣支中心、220個行政村基層服務點;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完成農村電影放映全省覆蓋目標;實施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農家書屋424個;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2009年建設126個行政村體育健身中心。
責任單位: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各市縣政府。
(三十四)新建文明生態村1200個。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有關市縣政府。
八、生態文明建設工程
(三十五)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續建污水處理項目21個,新開工污水處理項目6個,竣工污水處理項目18個,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4.1萬噸/日,新增污水收集管網526.66公里,污水集中處理率達60%。
責任單位:省水務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有關市縣政府。
(三十六)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續建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13個,新開工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7個,年內竣工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18個,新增垃圾無害化日處理能力2100噸,城鎮垃圾無害化率達70%以上。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有關市縣政府。
(三十七)建設農村沼氣池5萬戶、743個鄉村服務網點、354個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工程,29處大中型沼氣工程。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三十八)繼續實施農村、墾區安全飲水工程,建設131宗水源工程及管道配套,解決農村、墾區27萬人飲水不安全問題,新增農村、墾區日供水能力3萬噸。
責任單位:省水務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農墾總局,各市縣政府。
(三十九)繼續完善生態補償長效機制,將1345.78萬畝天然林、省級及國家公益林管護補助標準由上年的每畝8元提高到11元。繼續推進海防林建設,造林5萬畝。
責任單位:省林業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九、扶持中小企業工程
(四十)投入4000萬元,與金融機構共同搭建中小企業信貸擔保平臺及貼息,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並對成長性好的企業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産業局、省財政廳、省金融辦,各市縣政府。
(四十一)暫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其中,對國際旅行社按70%的比例退還,對國內旅行社按50%的比例退還,退還金額達3700萬元,暫退期限2年,增加旅行社流動資金,增強旅遊企業發展後勁。
責任單位:省旅遊局,有關市縣政府。
(四十二)停止徵收燃氣附加費,每年減輕出租車、城市公交車經營者負擔2300萬元。
責任單位:省交通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