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會協[20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已經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批准,現予印發。
附件:
1.《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
2. 關於《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的説明。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
為了做好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工作,加快行業人才培養,實現行業人才國際化,推動實現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戰略目標,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的必要性、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製度于1991年創立,至今已舉辦17次考試。經過不斷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試基本制度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組織管理體系,累計14萬餘人取得全科合格證,為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註冊會計師考試已成為國內聲譽最高的執業資格考試之一。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和改革開放的持續深化,特別是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日益融合,對註冊會計師行業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實施了包括人才戰略、國際趨同戰略和做大做強戰略在內的行業發展戰略,行業建設取得令人矚目的新突破。
行業發展的關鍵在人才。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是人才建設的基礎工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和企業國際化發展的新需求,對註冊會計師行業人才選拔和培養提出了新的要求,現行考試製度需要改革和完善。
為不斷提高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加快培養國際化人才,深入實施會計審計準則體系,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于2007年初作出決定,啟動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工作,進一步發揮註冊會計師考試對深入實施行業發展戰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總結和繼承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基本經驗,充分借鑒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職業組織的成功做法,通過比較、分析、提煉、吸收,科學改革考試製度,發揮註冊會計師考試在行業人才建設中的導向作用。
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以《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和《職業會計師國際教育準則》為指導,提升考試理念、充實考試內容、完善考試方式,建立起符合終身學習理念和充分體現勝任能力評價要求的考試製度,促進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和執業水平的提高,使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與國際普遍認可的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相趨同,將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打造成中國註冊會計師走向國際的“通行證”。
二、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包括報名條件、考試階段、科目設置、實務經歷要求等基本制度,考試命題、考試評卷、考試合格標準等考試質量保證制度,以及考試組織、考場設置、考試紀律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這次改革主要涉及註冊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一)將註冊會計師考試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
第二階段,即綜合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執業環境中運用專業知識,保持職業價值觀、職業態度與職業道德,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考生在通過第一階段的全部考試科目後,才能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兩個階段的考試,每年各舉行1次。
基於第二階段的考試側重於考查考生的勝任能力,建議考生在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前注意積累必要的實務經驗。
(二)調整考試科目
在現行考試製度5個科目的基礎上,進行分拆、補充和整合,對考試科目作以下調整:
第一階段,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等6科。
第二階段,設綜合1科。
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各科目均不設英文附加題。
(三)調整成績有效期
第一階段的單科合格成績5年有效。對在連續5年內取得第一階段6個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專業階段合格證。
第二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專業階段合格證後5年內完成。對取得第二階段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全科合格證。
三、新的考試製度與現行考試製度的銜接
新的考試製度于2009年開始實施。現行考試製度在2009年仍繼續實施一年。
2009年,具有現行考試製度下有效期內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選擇按新的考試製度或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
按新的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按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發放全科合格證;未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單科合格成績的轉換方式是,現行考試製度下單科合格成績自動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現行考試製度下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2個科目的合格成績。新的考試製度下,以轉換方式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至2013年。
其他考生從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
附件2:
關於《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的説明
經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會”)批准,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發佈了《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現就改革方案有關事項説明如下:
一、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于1991年創立,至今已經舉辦了17次考試,累計14萬多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證書。在這一過程中,建立健全了註冊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質量保證制度和組織管理制度,註冊會計師考試已經成為國內聲譽最高的執業資格考試之一。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和改革開放的持續深化,特別是我國經濟與國際市場的日益融合,對註冊會計師的勝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現行考試製度,對於加快培養和選拔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形勢和企業國際化發展新需求的行業人才,尚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我們認真總結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工作的基本經驗,充分借鑒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國際經驗,在深入探索和認識註冊會計師行業人才成長規律和考試規律的基礎上,對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進行改革。
第一,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是不斷提高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的需要。
我國市場經濟不斷深化和公司治理不斷完善,為註冊會計師專業服務提供了新的巨大需求。註冊會計師的業務範圍在傳統審計鑒證、稅務服務、管理諮詢等業務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到風險管理、戰略規劃、司法會計、破産管理、內部控制鑒證等新的領域。這就要求註冊會計師加快更新知識,不斷提高知識整合能力、職業判斷能力和職業道德水準。這就需要對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進行改革,提升考試理念,充實考試內容,將新的執業環境對註冊會計師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充實到註冊會計師考試中,為選拔和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形勢需要的行業專業人才提供有力的引導。
第二,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是加快培養國際化人才的需要。
隨著“走出去”戰略的實施,我國企業跨國投資、跨國並購和國際化經營日益增多。國際化企業需要能夠提供信息引導、國際鑒證、戰略諮詢服務的國際化會計師事務所,國際化會計師事務所需要熟悉國際經濟環境、通曉國際會計審計慣例、能夠承擔國際業務的會計專業人才。為此,我們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措施加強註冊會計師國際化人才的培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很不夠。培養註冊會計師國際化人才,最有效的途徑,是按照國際標準建立自己的人才培養和選拔體系。借鑒國際經驗,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無疑是培養和選拔註冊會計師國際化人才的重要環節。
第三,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是深入實施會計審計準則體系的需要。
隨著會計審計準則國際趨同戰略的有效實施,我國會計審計準則體系實現了與國際會計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並平穩過渡。內地與香港會計審計準則實現了等效,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審計準則的等效談判正在進一步推進。為了保證會計審計準則體系切實發揮其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公平公正的重要作用,要求我們堅持不懈地做好會計審計準則體系的培訓和實施工作。按會計審計準則體系的要求充實註冊會計師考試內容,將有效地引導註冊會計師後備人才學習和掌握會計審計準則體系,把註冊會計師隊伍建設推上一個新臺階,把註冊會計師專業水平推上一個新臺階。
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第一,《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為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提供了理論指導。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以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發佈的《職業會計師國際教育準則》為指導,以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實際為背景,制定發佈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對註冊會計師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職業技能、職業道德、實務經歷等勝任能力要素進行了全面描述,提供了註冊會計師培養和選拔的衡量標準,為全面指導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指導。
第二,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組織實踐為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提供了經驗基礎。
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經過10多年的發展,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建立健全了包括基本制度、質量保證制度和組織管理制度在內的制度體系,以及以全國考委會為主體的領導決策體系,為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提供了重要的經驗基礎。
第三,其他國家和地區會計職業組織考試工作經驗,為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鑒。
在建立和完善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的過程中,我們十分重視學習其他國家和地區會計職業組織考試工作的成功經驗,及時掌握其他國家和地區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發展趨勢和改革動向,深入研究註冊會計師考試規律。其他國家和地區註冊會計師考試工作成功經驗,為我們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二、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的研究起草過程
在全國考委會的指導下,中注協對考試製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視,制訂了詳細的工作規劃,全力投入,圍繞考試製度改革總體目標、基本思路、工作機制、改革內容、銜接辦法等,進行了全面的研究論證。主要工作如下:
第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在全國考委會領導下,中注協成立考試製度改革工作組、境內外專家諮詢組,建立了包括全國考委會決策、工作組研究起草和境內外專家諮詢三個層次的工作機制。
第二,開展課題研究,進行理論論證。
就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中的關鍵問題和重要領域,組織相關專家開展了“註冊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題制度改革研究”、“註冊會計師資格互惠研究”等課題的研究工作。
在這一過程中,蒐集並編譯了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職業組織考試製度文獻,達60萬字。在此基礎上,對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職業組織考試製度進行了辨析、梳理和分析,對各個國家和地區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進行了比較研究,對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與其他國家和地區考試製度進行了比較研究,加深了我們對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和考試規律的理解。
第三,組織起草和徵求意見。
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于2008年3月底完成了《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工作方案(初稿)》。初稿完成後,組織內部徵求意見,前後達10次。其中包括,徵求全國考委會委員的意見,徵求中注協理事的意見,徵求地方注協意見,徵求境內和境外兩個專家諮詢組的意見,徵求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徵求開設註冊會計師專業方向院校的意見等。在內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分別於2008年8-9月,以及11-12月,先後兩次公開徵求意見。
內部徵求意見和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各方面給予了高度重視。在充分肯定考試製度改革方向的同時,大家對改革方案中科目結構、考查內容、銜接辦法等具體方面提出了許多寶貴的建議。這些建議為方案的形成和最終定稿給予了極大的指導和幫助。
三、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包括基本制度、質量保證制度和組織管理制度。本次改革主要涉及基本制度中考試階段劃分、科目設置、考試內容等幾個方面。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內容主要是,在現行考試製度規定的5個科目基礎上,進行分拆、補充和整合,將一個階段的考試劃分為兩個階段的考試;將第一階段考試設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等6個科目,將第二階段考試設為綜合1個科目;第二階段考試著重考查考生在註冊會計師執業環境中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第一,關於考試階段的劃分。
考試階段的劃分與報名條件密切相關。根據對其他國家和地區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的考察,報名條件對學歷的要求越高,對專業的限定越多,考試階段和考試科目越少,反之,則越多。
考試階段的劃分與考試理念也有著密切的聯絡。註冊會計師的成長是一個學習知識、掌握技能、不斷提升的過程,是一個理解職業道德、在實踐中建立職業價值觀、形成良好職業態度的過程。《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指出“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取得執業資格前具備相關的實務經歷”。
基於《註冊會計師法》對“高等專科”等報名條件的規定,改革方案將註冊會計師考試劃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備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第二階段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執業環境中運用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保持職業價值觀、職業態度與職業道德,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第二,關於考試科目的設置。
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的設置應當充分體現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的要求,與考試階段的劃分相配合。改革方案在現行考試製度5個科目基礎上進行分拆、補充、整合,使各階段考試目的更加清晰,使各科目考查內容更加明確。
其中,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是在現行考試製度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相關內容的基礎上分拆和補充形成的;第二階段綜合科目,主要是對現行考試製度各主要科目相關實務要求進行歸併與整合而成。
第三,關於實務經歷要求。
改革方案對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前的實務經歷要求作出了提示。其中指出,“基於第二階段的考試側重於考查考生的勝任能力,建議考生在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前注意積累必要的實務經驗。”也就是説,考生在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前的實務經歷並非強制要求,而是提示和引導。第二階段的考試側重於考查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更多地是在實踐中積累。如果有了一定的經驗積累,無疑會有助於考生更好地應對第二階段考試。這裡所講的實務經歷,既指獨立審計實務經歷,也指會計實務經歷、理財實務經歷等。
第四,關於英文附加題。
為培養和選拔能夠在英語環境中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的國際化人才,進一步提高英語水平測試的國際認可度和實際效用,改革方案提出,兩個階段各科考試不再設英文附加題。擬將註冊會計師考試英文附加題制度與英語測試製度進行整合,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職業組織聯合舉辦“英語水平測試”。
基本設想是,重點考查註冊會計師在英語環境中工作的能力;考生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後自願參加英語水平測試。英語水平測試的合格證獨立於註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
四、關於兩種考試製度的銜接
為實現新的考試製度與現行考試製度的順利過渡,改革方案提出了兩種考試製度的銜接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第一,規定了單科合格成績的轉換方式。
現行考試製度下單科合格成績自動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現行考試製度下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
第二,規定了現行考試製度下有效期內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合格成績的有效期限。
2009年,具有現行考試製度下有效期內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選擇按新的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也可以按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按新的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2009年按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未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以轉換方式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至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