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召開的甘肅省環保工作會上了解到:經國家環保部初步核查,2008年,甘肅省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分別下降2%和1.5%,年度減排目標完成。
2008年,甘肅省繼續對高污染、高耗能行業實施差別電價,在火電行業全面執行脫硫電價,對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收費價格進行調整,設立“省級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加強了對全省已建成脫硫裝置火電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的考核和脫硫電價的管理。通過工程減排和結構減排等措施,甘肅發揮減排作用的108個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重點減排項目,預計可削減二氧化硫9.7萬噸,削減化學需氧量2.3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