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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就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問題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24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這次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背景?

    答:1998年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改進化肥價格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導下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化肥出廠價格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放開化肥零售價格。2004年,針對化肥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國家對實行市場調節的化肥出廠價格和零售價格分別實行提價申報、差率控制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近年來,國內化肥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供需總量基本平衡,市場競爭充分,現行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已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為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促進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亟需推進化肥價格改革。

    問:這次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容:一是將國産化肥出廠價格、除鉀肥外的進口化肥港口交貨價格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二是取消對已放開的化肥出廠價格以及對化肥流通環節價格實行提價申報、調價備案、最高限價、差率控制等各項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三是對市場集中度較高的一般貿易進口鉀肥價格仍進行適度監管,但適當調整監管方式。

    問:為什麼要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

    答:一方面,如前所述,現行化肥價格形成機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從生産流通環節看,化肥産品種類繁多,生産規模、工藝路線差異大,經營環節複雜,客觀上難以制定統一的價格政策。從上下游關係看,化肥生産用煤炭、硫磺、磷礦石等主要原料價格已完全市場化且變化頻繁,對化肥價格實行限制政策,不利於企業正常組織生産經營活動。另一方面,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我國化肥資源充裕,已經具備了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條件。一是化肥供需總量基本平衡,佔需求總量約90%的氮肥、磷肥産能過剩較多,只要生産要素配置得當,能力得以發揮,並嚴格控制出口,國內市場化肥供應是有保障的。二是我國化肥生産、流通主體多,競爭性的市場格局已經形成,為市場形成化肥價格奠定了基礎。三是化肥市場調控體系初步建立。國家已建立了國際市場化肥價格變動與化肥出口關稅稅率調整的聯動機制,嚴格控制用肥旺季化肥出口;建立了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制度,緩解了化肥常年生産、季節消費的矛盾。四是保障政策比較完善。從2006年開始,國家建立了農資綜合補貼制度,適當補償種糧農民因化肥等農資價格上漲增加的支出,為推進化肥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問: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後化肥價格是否會大幅上漲?

    答: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後,化肥價格大幅上漲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我國化肥供求總量基本平衡,氮肥、磷肥等主要品種均供大於求,國內化肥資源是充裕的。另一方面,國家將繼續採取調整生産結構、支持重點工程建設等措施,增加化肥生産,保障化肥供應;同時採取綜合措施,加強市場調控和監管,保持市場穩定。近期國際市場化肥及其原料價格持續下降,國內市場化肥價格也全面回落。但需要説明的是,由於我國地域遼闊,加之化肥消費存在季節性特點,在某一地區、某一時段(如春耕期間)化肥價格出現波動是可能的,也是正常的。

    問: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對化肥行業有什麼影響?

    答: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後,企業可以按照市場規律正常組織生産經營活動,根據市場供求及成本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價格,增加生産經營靈活性,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有利於促進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問: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後,國家將採取哪些措施保障化肥供應、保持市場穩定?

    答: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後,國家將綜合運用進出口調節、儲備調控、協調調運、市場監管等手段,保障化肥供應,保持市場穩定。一是加強進出口調節,繼續實行鼓勵化肥及其原材料進口、控制出口的政策。二是完善化肥淡季儲備制度,合理安排儲備規模,優化區域佈局。國家已決定將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規模增加到1600萬噸,佔春耕用肥總量的20%以上,可以較好地保障農業生産用肥需要。三是繼續協調保障重點化肥企業用煤、用電、用氣等原材料供應,積極組織化肥及其原材料調運,繼續將化肥作為重點物資優先運輸,促進化肥生産流通。四是繼續加強化肥市場監管,嚴厲打擊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化肥的坑農害農行為,嚴厲打擊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問: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後,如何保護種糧農民利益?

    答:國家始終把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業發展放在首位。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促進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本目的也是為了保證農業生産用肥需要,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後,國家將繼續加強宏觀調控,加大政策惠農力度,切實保障農民利益。一是充分運用進出口調節、儲備調控、協調調運、市場監管等綜合措施,保障化肥供應,保持市場穩定。二是完善農資綜合補貼調整機制。綜合考慮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和糧食價格變動對農民種糧收益的影響,實行農資價格上漲與增加農資綜合補貼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價等挂鉤機制,農資綜合補貼只增不減,確保農民種糧收益不因農資價格上漲而下降。三是適當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加強糧食市場調控,引導市場糧價合理上升,增加農民收入。國家已較大幅度提高2009年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稻穀最低收購價也要較大幅度提高。目前,國家正在主産區採取儲備收購和臨時收儲等措施,收購糧食等重要農産品,努力穩定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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